也就是說規定並不是許可的,特別是同個人在相同地址投放

本帖於 2008-01-30 19:20:24 時間, 由版主 皮匠 編輯

相同的case是被禁止.

隻是一些人利用NIW/EB1A在審批時,沒有固定的雇主地址,case並沒有進行太多的背景調查,在不同州對不同中心投放case,利用住的假地址,對移民局來說是在兩個人在申請140.在批以後在挑選一個140連接485.

剛那個網友想在同一個地址發兩個NIW,說你說可以的,把我嚇了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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