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同的case是被禁止. 隻是一些人利用NIW/EB1A在審批時,沒有固定的雇主地址,case並沒有進行太多的背景調查,在不同州對不同中心投放case,利用住的假地址,對移民局來說是在兩個人在申請140.在批以後在挑選一個140連接485. 剛那個網友想在同一個地址發兩個NIW,說你說可以的,把我嚇了一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