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處於H1b 60天 grace periodd的最後幾天。律師一直在準備遞交新工作的申請。但是時間很緊張,所以請問8老師:
1. 如果在grace period的第60天僅僅拿到Fedex delivery 的收據,但是沒有時間拿到USCIS的收據,是否仍可以繼續在美國境內等待批準,而不會out of status?
2. 如果USCIS 收據上的Received Date 超過了60天grace period, 那麽在等待approve 以前,有必要出境嗎?
3. 如果批準後,是否可以開始工作?
感激不盡!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