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買了幾萬塊人壽保險。今年4月15號到期。3月下旬我聯係該保險公司,要求到期後不再續,把錢轉到我的股票賬戶。
然後按照該公司指示,填表,並在表上做公證(因為我已經搬家兩次,無法確定我的身份),並要求郵寄原件(不可用電子郵件和傳真申請)。
4月2號,我按要求填表公證並掛號信寄出。結果在5月下旬才收到回信,表示我的申請已經超過時間,自動renew了。該信寫於5月6號(5月5號為合格取消的最後一天)。
收到該信後,我聯係了客服。不用多表,嘴很硬。有幾點我的不是:1,收到我的申請晚於5月5號。2,對我申請裏有兩點不清楚,可能導致處理緩慢。一是“電匯轉賬,轉給股票公司---而非我本人的名字”。二是,在我的申請裏,預扣聯邦和州稅兩項,都選擇“否”。
我辯說,1,我是提前一個月寄出申請表。2,錢轉往股票裏的退休金賬戶是我的選擇,名字錯了不由貴公司承擔責任。3,因為是IRA賬戶,無需預扣聯邦和州稅。
在經過很激烈的辯論後,客服(自稱是最高級別的super manage)答應為我提出申請,嚐試無懲罰取消保險。
今天收到電子郵件(之前,嘴硬就是不同意使用電子郵件):
Exception is denied to extend the renewal window for a penalty-free withdrawal. Form was received 3 weeks after the end of the renewal window, and it was NIGO. There was no Delaware Life error.
我自然是希望取消。因為:1,我確實不需要人壽保險。2,現在給的利率是4.6%(非年複利)。
罰款要兩千多。隻有4萬塊錢。
該保險公司說不是它的責任。我也完全按給出的指導做了,我又有什麽責任?
接下來,我該怎麽處理?
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