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事情已經鬧上了,人家不會退步的。

所以我說需要看具體表格。如果表格設計清楚,你填的肯定對,那麽不說;哪怕是表格設計不合理,你填的也對,他們拒絕也有理,就是這麽ambiguous, 那麽最後都沒有把握說他們錯了。

現在事情已經鬧上了,哪怕去法庭,隻要表格有兩種可能填,50-50,誰也拿不到51-49的證據,那麽這個案件就翻不了。

對不起,don't shoot the messen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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