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wner finance收的利息是要交稅的,跟我們還貸裏的principal也要交稅一樣。不過,畢竟是小刀割肉,不是一劍封喉,也是一種選擇。老地主未來要交的稅,是賣房的增值部分+未來的利息收入。把一次交變成年年交。
最近想稅的事比較多,覺得IRS很精明。稅無需一次收了完了,鼓勵大家不停地賺錢不停地交稅,當然,這樣國家也才有活力。
萬變不離其中,在美國,隻要掙錢,就要為這錢交稅,這是無可改變的根本遊戲規則。房地產上給出的所有稅務優惠就是--延遲交稅,而這也正是驅使人不斷掙錢交稅的動力。
真優惠是給死人的,這點上是真的宅心仁厚。
地主最慘的何嚐又不是在此,為了不交一筆龐大的稅,隻能為人民的住房事業服務操勞終生,鞠躬盡瘁,死而後已。
也不知我這是清醒還是消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