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移民律師做商業上的判斷不一定是可取的。我們在做大商業項目的盡職調查的時候,使用律師從事法律上的盡職調查,包括當事人的背景,是否有官司,也包括項目方公司的背景,官司,和所簽合同的漏洞等等。但從不依靠移民律師進行商務分析,而這往往是成敗的關鍵,是高附加值的勞動。另外,移民律師往往不是deal律師。對項目方設置複雜的商業架構,和如何抽取項目的商業利潤往往缺乏深入的認識,不可不察。不要斥巨資請移民律師,而吝嗇不做好商業上的功課,認為能省就省,撿了芝麻,丟了西瓜。要兩者並重。有嚴肅認真的,需要second opinion的,請和我聯係。
這種嚴肅認真的態度我讚同。需要說明的是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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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這種服務,多數華人的一個巨大的缺點是不信軟性的服務,不願為谘詢付費。
-stakehol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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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2014 postreply
21: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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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時候是帶著銀行loan underwriting officer去做調查的。
-stakehol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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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2014 postreply
21:4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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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t is helpful. But also depends on your exit strategies, becau
-康熙安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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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2014 postreply
08: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