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哭一聲,還有比我們更倒黴的嗎?
老公2005年九月的PD,EB3,140 批了。
老婆我07年大潮遞485.PD 2006/10. 老公是dependent
老公為了變成EB2,換工作。結果EB2 perm被audit。兩年!!最後被拒了!!有比我們更倒黴的嗎?有木有!!!
老公重新file perm,天可憐見,今天知道批了。
老公準備file他做主申請人的140 和485, 我做dependent,用他2005年九月的PD。
想請教大家: 我主申請的那個485是留著好還是withdraw好?我prefer留著,畢竟我的日期也快到了,另外也怕老公的485萬一有什麽問題,我的也是backup。按照壇子裏的老貼子,這樣可能會造成延遲。想請教大家,如果你是我該怎麽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