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863211! 下午見律師,還有一點不明白:

謝謝863211的熱心回答,有一些補充和問題:

背景:

老公2005年九月的PD,EB3,140 批了。TSC center.

老婆我07年大潮遞了485.PD 2006/10. EB2 老公是dependent. TSC center.

老公現在可以file他做主申請人的EB2 140。 想用他2005年九月的PD(如果relink成功的話就current了)。California Center

問題:

老公這次新的EB2 I-140可以relink到他的在我名下的485嗎? 要知道這次他的140,他是主申請人;可是他的485是07年在我名下file的,我是主申請人。他真的可以不用再file一個new I-485嗎?要跨不同center re-link 是不是不如file 一個新I-485 快呢?

還有一個side note, 就是file 新I-485是公司出錢。所以隻是從保險性和時間性來考慮,怎樣做最好呢?
再次感謝!

所有跟帖: 

回複:謝謝863211! 下午見律師,還有一點不明白: -863211- 給 863211 發送悄悄話 863211 的博客首頁 (813 bytes) () 04/14/2011 postreply 10:28:49

update:見過律師,說法不一樣。 -please_2- 給 please_2 發送悄悄話 (435 bytes) () 04/14/2011 postreply 14:27:07

回複:update:見過律師,說法不一樣。 -863211- 給 863211 發送悄悄話 863211 的博客首頁 (14818 bytes) () 04/14/2011 postreply 15:50:29

這個條文太及時了。感謝。好人一生平安。 -please_2- 給 please_2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4/14/2011 postreply 21:54:12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