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犯罪記錄,肯定會被鋸,這種說法不準確的

來源: 問你的律師未必懂 2004-11-07 23:26:33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494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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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家庭暴力須防患於未然 (轉自70‘s)by饒舌2004-10-29 08:16:37
美國刑法裏的犯罪,對移民和簽證隻有兩種影響:不得入境類和必須遣返類。不得入境分五年,十年,或者一輩子不得入境。遣返類包括可以隨時再入境,五年,十年,或者一輩子不得入境。

綠卡和公民證的取得隻看你是否合法入境,或者是否該遣返未被遣返。從來沒有說犯了哪一種罪不得取得綠卡或公民資格,因為無需這麽規定,你不能入境或者必須遣返,當然就不可以有綠卡和公民身份。

簽證的道理是一樣的,沒有說有犯罪記錄就不可以入境,而是說,哪些犯罪不得入境。隻有犯了不得入境類的罪,才肯定暫時或者永久得不到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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