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女。 在國內和華裔結婚。簽有婚前協議。婚前婚後的財產各歸自己所有。 現在美國威斯康州。男方不給生活費。現想離婚。女方沒經濟來源。現想打工賺錢。
1. 離婚後,是否男方應給提供贍養費。
2. 房產 : 是否女方可以分到一半。
多謝指點。
離婚 問題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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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結婚時間,太短啥也沒有。
-cecil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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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2014 postreply
08: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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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 問題
-j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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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2014 postreply
09: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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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單身老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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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2014 postreply
10: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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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re question
-j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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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2014 postreply
17: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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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婚前協議是經由律師,你朋友也簽了字的,要想拿人家一半可能不容易。還是先找工作自立吧,不是自己的就別惦記了。
-墨翟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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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2014 postreply
20:0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