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妻在中國欲處理 起名下的一間房子, 需要我去中國大使館公證我們在美國的法院離婚判決以及離婚合同, 我去了大使館, 但大使館人員讓我去州政府及美國國務院對這些文件進行認證, 這和我以前聽說 的不一樣, 難道是 新政策? 望指教
請教老貓版主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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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標準的三級公證手續。領事館不是公證機構,他們隻能核實你在美國的公證的真實性。
-用戶名被占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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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2014 postreply
16:4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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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認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總領事館
-武陵愚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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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2014 postreply
17:2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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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請教老貓版主
-fengm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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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7/2014 postreply
13:0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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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過去辦過類似的,不知有沒有用
-delil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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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2014 postreply
05:5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