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個每人婚前財產,債務清單是有必要的。 可以免去將來可能出現的很多麻煩。
與你的BF好好商量。 讓他知道婚前和婚後財產弄清楚的好處。
你兩人白頭介老, 當然所有的東西都是會合在一起的。
萬一有變,不論是你或他, 則不會或少給把你們各人的財產和共同財產都交給律師。
如果不定婚前協定。 至少要婚前財產公證或認證。 也可以不用律師, 列好清單,兩人都同意簽字後, 各自保存。以後萬一上法庭,也是個重要的依據。算好婚後分手時的共同財產和債務,減去婚前財產和債務, 剩下的都是共同財產和債務,兩人平分。 希望不發生!
這樣可行否, 請聽老貓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