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和bf正式談到結婚問題了,我們在Maryland
1. 我有幾棟投資房,有全部付清的,也有還有貸款的,貸款在我名下。有租金收入
2. 他有一棟自住的,一棟投資房,都有貸款,在他名下,目前都在水下。無淨收入
3. 我們工資差不多。但他花錢比我多很多。
4. 我提出簽婚前協議,他很堅決地不同意。
請問各位,如果不簽婚前協議,有沒有別的辦法保障我的婚前財產以及租金收入和免於他的債務萬一我們離婚的話。先謝謝大家了。
BTW,請別笑話我沒結婚先想著離婚,看多了朋友同事離婚的時候大打出手。就想著自己別那麽難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