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傍晚在local的路上開車,當時隻有兩個車道,我的是一輛SUV,在左道,對方是一輛灰色的甲殼蟲,在右道。我想並線去右道,打燈,回頭看,但當時這輛甲殼蟲已到了我車身2/3處,屬於盲區以內,沒有看到我的變線信號,而我也沒有看到這輛車,原因估計是我的車身太高,它的車身比較矮,同時又因為傍晚。我車準備變道的時候猛然聽到喇叭,然後我馬上往回打方向盤,同時甲殼蟲也向右打,我們沒有撞上,但是甲殼蟲撞到了右邊的curb,右前輪胎報廢。我們當時沒有叫警察(我知錯了,下回一定叫警察,大家請嚴厲批判吧!),隻是互留了一下電話之類。今天她打電話來,說需要換2個(不光是輪胎,還有那個),因為車廠的人說要換就要一雙,因為是特別的還是什麽的。總共630塊,請問,責任應該怎麽劃分?這個錢是否在合理範圍?我們是否應該把錢付掉,或是去找保險公司?怎麽樣比較好?如果不找,會不會存在下次她又來找我們麻煩的問題?
多謝大家,在此等候各位意見。
請教:“車禍”賠償問題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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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在德州
-出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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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2006 postreply
12:4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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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對方把修車鋪的估價單子細節傳給你
-mini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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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2006 postreply
13: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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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法?在文學城混了那麽久,怎麽沒長進呢?!
-我來我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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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2006 postreply
13: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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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怕把人教壞了,不是沒好意思說嘛
-mini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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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2006 postreply
13: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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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刻改口,不賠!你沒錯,是他操作不當自找的。
-我來我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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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2006 postreply
1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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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好主意~~~
-mini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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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2006 postreply
13: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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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才給保險公司打了電話
-出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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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2006 postreply
13:5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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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給你的保險公司打電話,說正在考慮私了,他們有那種
-移民大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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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2006 postreply
17: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