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個車的事故,我是最後一輛。
4--》3--》2--》1
先是2撞了1(1已經證明),然後3撞2(1有證明被撞了3次並從後視鏡看到事情整個過程),2有證明被撞了2次, 但是3不承認),我撞了3 (3又撞到2再撞了1)
1,2 就是車有些小剮蹭,基本可以保險解決了
現在3找了律師要我們付35W巨額賠償,她有看醫生醫療費說3萬左右(各種therapy, 沒有surgery),要包精神損失費用。3在事故後一個月懷孕,說因為事故沒法上班(明顯就是不想上趁機懷孕在家等著訛我們)9月後被單位fire,生下小孩後繼續在家說這疼那疼 (反正孩子都生了)
已經兩年了, 我們保險律師因為保額少不願意出庭,想盡量走調節,這個價格我們沒法接受,準備隻好另找律師上庭,
請大家幫忙看看這種官司怎麽弄,有過來人上過庭的幫忙出出主意(盡量少被訛)
我們的保險10幾年前來美國就沒換,原來我自己開老司機了。LP出了事才看到保的不夠(3W/1.5W)
謝謝
(說個題外話,在美國被撞過3次,除了要求修車從沒想過去訛別人,現在的社會風氣真的是大不如以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