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

(A)這是很正常的情況,因為一般個人傷害的意外求償法定追訴期是兩年,一般律師都是等待到最後一分鐘提出訴訟,所以其訴訟範圍包括從車禍發生起兩年所麵對的一切損失.

(B)同時你根本不需要糾結這是誰送的,因為復本應該是已經送給你的保險公司,不過為了保險起見,你應該聯絡你的保險公司,法律上你逃不掉也不用逃,這種問題你的保險公司會替您處理,你現在糾纏是誰送的,或是為什麼沒有"信封和蓋印"根本是自尋煩惱,你"唯一"須要做的是聯絡"當時"的保險公司,讓他們來處理,除此之外,你急沒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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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的意見。你覺得我應做的最壞打算是什麽? -二鬧- 給 二鬧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7/19/2015 postreply 07:58:42

你有$1M的保險,什麽都不用擔心。跟保險公司聯絡一下就好了。 -N.- 給 N. 發送悄悄話 N. 的博客首頁 (48 bytes) () 07/19/2015 postreply 08:03:01

向老貓網友致謝 -文取心- 給 文取心 發送悄悄話 (135 bytes) () 07/19/2015 postreply 1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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