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警察來了,問了問情況,交換了信息,給了LG一個ticket,理由是unsafe change line. 當時是對方打的911,911問有沒有人受傷,對方說沒有。警察來時又問了雙方同樣的問題,也是沒有受傷。LG換線時確實沒有看右邊的盲點,這點責任是我們當時就跟警察說了。沒看盲點的理由是之前提到的“他說之前開上來的時候看過,沒有BUS, 他後麵也沒有車”, 不過沒看盲點的話,啥理由都說不過去。但是對方亂用轉彎道難道完全沒有責任嗎?當場我問警察這個問題,警察說,首先你很難證明他是想直行還是轉彎,就算對方是直行,他也有那個道的路權。對方後來也當場抵賴說他準備轉彎,我們在他準備轉彎之前撞上他的。這個就是當麵撒謊。他在路口加速準備超車。如果他準備轉彎肯定要減速,然後如果準備轉彎時撞上應該停在轉彎的方向,而不是繼續直行過了紅綠燈一段才停。(他速度太快,一下子停不下來
現在我們的保險說對方貌似一周後也不知道啥時候去看醫生了。我覺得對方不是善類,想問問如何處理這種情況,我有幾個問題:
1. 為啥我看到大家說要去網上買report? 我們有ticket No 是不是一定會有police report? 要去哪個網站找這個report? 為啥當場警察跟我說這個CASE不會有police report?
2. 我們把事後拍得照片發給自己的保險公司,保險公司調查後說OFFER對方一個我們負90%的責任,對方自負10%的這樣一個結果。但是這兩天沒有答複,有可能對方不同意。其實我覺得對方10%的責任還少了。也許對方覺得100%是我們的責任,自己沒有任何責任。
3. 關於ticket, 除了罰款,上課或是上庭,還需要跟任何其他部門report這個車禍嗎? 4. 目前這種情況我們應該去上庭嗎?我的意思是不看盲點這個責任上庭也肯定得認,但是對方的責任是否有機會通過上庭確認?我們沒有十分過硬的證據,隻是有張照片能看到撞擊發生在差不多十字路口的中間,然後他的左後門撞的很厲害(由於他的速度很快),最後就是他Pull over的地點。
最後也提醒大家開車千萬小心,任何情況下不可大意,安全駕駛。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