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買了第一個出租房。聽起來像是洪荒年代,4萬元,一幢戰前造的大樓,studio。記得當時管理費每月160元,地稅每月100不到。第一個租客付800元,一住6年,房租他離開時才850,汗顏。當時沒經驗,采取的政策就是隻要續租,就不漲租金。
第一個房子有個好開端。每月登門一次收房租,站在門口順便掃一眼屋內。6年內換過一個冰箱,洗碗機本來就沒有。大樓要求鋪80% 麵積的地毯,違規由大樓出麵警告罰款。更好的是從來不遲交租金。一開始就記住前輩地主的話:不要和房客走得太近,他們不是家人,甚至連好朋友都不是。
Well begun is half done。後來陸續買了幾個出租房。一直不是全職地主,因為還有自己的全時工作要幹。倒是2年前退休在家後,成了全職地主。
由於住在大城市,房價高,加上時間有限,規模一直不大,最多的時候,出租房數目一個手的數也夠了。
看了“米奇”的文章,仔細回顧一下,覺得自己真是好運,或者一點點遺憾,居然沒有驅逐過房客,地主人生少了一點經曆。敲敲木頭!
簡單總結一下,也供大家參考。
一開始,就有資深地主告訴我,世界的中心是美國,美國的中心是紐約,紐約的中心是曼哈頓,但不要在曼哈頓的中心“時報廣場”投資出租房。至於什麽“好區壞房,壞區好房”,那是辯證法,我就是在好區投資。同樣的錢,隻能少買幾個,但麻煩也少。(阿Q精神)
其次,不碰獨立或連幢的房子,這隻是個人的喜愛,但的確少了很多麻煩事,買大樓房,當然要從寶貴的租金裏分出一些錢交給大樓,這些錢包括取暖費,大樓打掃,周邊鏟雪等費用。
房型我比較喜歡studio,套句俗話,性價比高,就不仔細展開討論了。
為什麽近30年內,我從來沒有驅逐過房客?一個重要原因是每個租客都要通過大樓的審核。幾乎每個大樓都有業主管理委員會,他們再聘用專門的管理公司主持日常工作。一個潛在的租客能通過管理公司的審核,再通過管理委員會人員的麵試,應該是夠資格的“好房客”。他們的背景調查,信用調查,個人財務調查能力,遠比我厲害。更好的是這些費用都是潛在的房客付。我隻需付一些苛捐雜稅,大約150 到300 不等。
當然,沒有誰比自己更關心潛在租客的好壞。我一般要求租房中介按照他們的要求先審核一次,及格了再讓房客去大樓申請。在我們這地方,曆來是房客付費給中介,我等於是免費中介服務。例外是市場極其不好時,房子租不出去,才有地主付這個費用,我就付過一次,2020年12月。基本上不會自己做廣告招租,因為中介會在各個平台上做廣告。
有走麥城的時候嗎?當然,最嚴重的一次,一位房客欠租2月,支票“跳”了二次,但最後他全身而退,補齊欠租。客客氣氣送走,押金全數退回。有個私人原因,他和我兒子同名(first name),還同年同月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