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說過,有個準房客交了壓金,準備7月份開始租房。現在反悔了,不租房了。但是想要退回全部押金。
由於沒有簽約,加上對方知道我家的地址,我昨天同意退回一半押金,談判很辛苦,所以我最後要求對方用手機短信保證這是 Final setttlement, release both parties from any further legal action.
對方一直反反複複,最後才同意。
請問這個短信是否足夠了,有法律效力?是否還需要寄一份書麵的讓對方簽名,才退對方一半的押金?
對方在外州,也沒有郵件和傳真號碼,通過寄信來回最少要一個星期,就怕對方在這個星期之內又反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