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PM當時因為不清楚法律條款和問題的嚴重性,被嚇住了,也答應他可以hold租金,等整改後再交。但後來因為租客刁難不搬出,也無法去整改那幾個項目,包括remove幾塊mold。現在我請的專家出具的報告已經表明即使不整改CITY那幾條,房子仍是habitable的,而且mold是租客自己使用不當造成的。我能否發notice給租客,告訴他房子是habitable的,提醒他及時交租金,若他不交,就開始eviction?
補充:三個月前CITY發出整改幾個小地方的Notice,租客說因為有City Notice他可以hold on租金不交,請問是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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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種PM 也不靈的,這市麵也沒見過,雇他何用?應該fire了再找個好律師! -PAreader- ♂ (0 bytes) () 09/25/2018 postreply 21: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