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AI的年輕人,被前司「追債」
人物
2026-05-07 23:13:11
AI領域的人才,正在體驗他們的黃金時代。
4月16日,《人工智能產業人才發展報告(2025~2026)》發布,報告由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科學研究院聯合中國就業促進會牽頭編撰,其中提到:中國AI人才缺口超580萬人,其中核心技術崗位缺口超80萬人。
如此巨大的人才缺口,讓各行業對於AI人才的爭奪,進入白熱化。
2025年,為了打造智能實驗室,美國互聯網巨頭Meta向AI研究人員開出了「4年3億美元」的薪酬包。中國的互聯網大廠、明星科技公司,以及眾多虎視眈眈的資本,正以薪資翻倍、增發股票期權等方式砸錢搶人。在人類社會的競爭中,擁有最稀缺的生產要素——頂尖大腦,就擁有未來。
但這場人才爭奪戰,已經遠遠超出了普通職場跳槽的範疇。為防止人才被挖,很多企業把競業協議發揮到極致:競業範圍全員化、全球化,巨額賠償金,嚴苛到「競業補償金先發進工資」、「終身不得泄露所有機密」……讓很多處在基層的年輕人被套上枷鎖。
近年來,人工智能領域的競業官司暴增,卡在競業案件中的AI人才,有人被索賠幾百萬,有人被要求從新東家離職……失去職業機遇的同時,他們還在承擔著精神和未來的雙重壓力。
即使身處AI時代,背負競業官司的年輕人也無法大展身手,有限的青春用來還債。
文|石潤喬
編輯|李天宇
天價索賠
去年12月底,阿龍收到了勞動仲裁法庭寄來的材料,他招來了「競業官司」。
去年3月份,阿龍從北京一家互聯網大廠辭職,隨後入職了杭州的一個互聯網公司。那時,前東家的AI項目已經啟動兩年,在阿龍看來,「跟業界主流越走越遠了,差距越來越大」。他負責推理方向,基於開源代碼做推理引擎。一年多以後,團隊決定廢棄引擎。阿龍不想成為棄子,想要換個環境,追一追最新的技術。
團隊主管支持他離職。在他離開以後,陸續有7個人提出了離職,包括主管。
至於《競業協議》,阿龍回憶,當時沒有人在意。他曾掃了幾眼裏麵的內容,「一看這麽多款項,很多跟自己沒什麽關係,就沒仔細看」。HR當時也告訴他,這份《競業協議》「隻是走個形式」。當阿龍指出通訊地址有誤,對方甚至都沒有改。
沒想到9個月後,「形式」沒走,官司來了。
阿龍有點慌,第一次細細地讀,發現前東家列出了7類競對公司:消費點評、生活服務類電商、互聯網增值服務、共享出行、餐飲供應鏈、短視頻直播、人工智能與大模型。30多家公司及子公司也被提到,如AI獨角獸、新能源車企以及互聯網大廠。競業限製地域為全球。按照這份協議,他撞到了槍口上。
這份競業協議裏,補償金為每個月工資的30%,大約2萬元,競業期限為9個月。賠償金是350萬元——5倍年薪。
作為8年的老員工,他極度信任前司,但所有的信任在這賠償金麵前坍塌了。
和阿龍相比,李誌遠則謹慎得多,他想盡辦法避開槍口,但還是撞上了。
李誌遠曾在上海一家上市公司做「AI輔助藥物設計」,負責蛋白質結構檢測,研發AI製藥領域的應用軟件。
他《競業協議》裏的競品,包括AI製藥公司、互聯網公司,有200多家。簽協議時,他曾問過「競業範圍是不是有點廣了?」HR沒什麽回應。
離職後找工作,為了規避風險,他繞開了競業名單上的所有公司。仔細地回想,7年前自己剛入行時,還從事過基因測序工作。他覺得這應該是個安全的選項,沒有違反競業協議。
他給20多家做基因測序的公司投了簡曆。在電話麵試的時候,他會提及「我正在競業期」,也會解釋「兩個領域沒什麽相關性」。幾乎都被拒絕了,隻有1家在杭州的公司主動推進麵試後的環節。
離職7個月之後,李誌遠接到一個陌生電話,對方上來就質問他「為什麽隱姓埋名?」他被嚇了一跳,很久才反應過來發生了什麽。
曾經的那份《競業協議》中,競業補償金為月薪的50%,1.9萬,發放兩年。違反競業協議的賠償金也是5倍年薪,加上歸還的競業補償金,一共索賠260萬。
「為什麽是我呢?」他跟前公司談過人情。托前同事幫忙找HR遞話,得到的反饋是,「這是業務部門決定的,沒辦法」。業務部門之前的領導,也是給他績效打很低的人。
李誌遠覺得,為了遵守競業協議,自己已經做出了很大的犧牲。圈子裏,他聽說過十幾個人被競業,隻有一個人是幸運兒,「這個人跟前公司的CEO關係不錯,提前打過招呼。」如果沒有這份協議,大家原本有上百家AI藥企可以選擇。
在AI領域,競業協議不止用在老員工身上,它甚至擺在了還沒畢業的大學生麵前。
看著將近40頁的合同,康寧有點發蒙——桌上《勞動合同》、《保密協議》和《競業協議》一字排開,後兩份協議讓他
「大腦宕機」。《競業協議》上留了兩個空,沒填寫確切的競業期限和補償金額。可在《保密協議》裏,這些卻已經寫好,規定競業期限為兩年,補償金為每月工資的30%,違反協議的賠償金為50萬。
同時,保密金與競業補償金折算成基本工資,與績效一起,在競業開始前發放。
這是康寧第一次接觸競業協議。今年夏天,他才從通信工程專業本科畢業。臨近畢業季,他在一家AI+文娛領域的頭部公司實習。
在這裏,他第一次體驗到舒服的工作環境。可以隨便吃零食,leader也沒有架子,有什麽問題,可以直接端著電腦找到對方聊。上班一周,他每天自願加班2小時,練習給AI寫提示詞。「一個人,居然能把之前一群人幹的事情做到了。」公司邀請他以實習生的身份加入了核心團隊,這種價值感讓他上癮。
如果沒有競業協議,這家公司就是他心目中的烏托邦。但讓他疑惑的是,競業補償金直接和工資掛鉤,而且他被告知,公司裏所有成文和不成文的「秘密」,需要永久保密。
按照HR的說法,「這份競業協議其實是一份保障」。提前簽署,說明公司一定會讓康寧轉正。至於以後,公司一般不會真的啟動競業,「多個仇人,不如多個朋友」。
但他還是不安。如果若幹年後自己因為各種原因離職呢?AI時代變化太快了,以月、周為單位迭代。一旦被競業兩年,還能去哪兒?「現在看來,國內外所有的公司都在競業範圍裏。能不能把這些競對公司寫得更明確一點?」康寧問。
HR的回答溫和又幹脆,「這邊改不了,如果你不能接受,就提離職吧」。
整個對話隻有5分鍾。康寧沒有簽合同。下班前幾個小時,他辦理了離職。坐最後一班地鐵回家時,想到這是最後一次在這上班,他內心落寞。這裏有漂亮的辦公樓、攀岩牆和乒乓球桌。樓頂天窗,就像北京的鳥巢。這一天的結尾,他才發現,這是社會給自己上的「第一課」。原來,「烏托邦」裏也有暗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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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故事,兩種版本
踩到競業紅線的前員工,隻能被迫走進法庭。在法庭上,公司與勞動者的敘述截然不同。某種程度上,就像是聽兩個人的故事。
阿龍回憶4月份剛剛結束的仲裁現場,他陳述了自己在前東家一路走來的曆程。8年前,他作為校招生進了這家公司。他把這裏當作「一個大家庭,一個承載自己最燦爛幾年的地方」。經過幾年的努力,阿龍的職級越來越高,年薪漲到稅前70萬。
他的工作性質沒有變過,一直是「從開放的社區下載源代碼,給同事的想法寫代碼,幫助他們落地」。一開始,是為社區團購服務。AI大模型流行以後,他被抽調到新的部門。這裏仍然屬於「一線」。他要做的,是支持公司內部的智能客服,比如問答機器人。他和同事也留下一些「推理引擎」,簡單來說是一些代碼,試圖為公司的新模型提供支撐。離職以前,領導決定廢棄這些代碼。
而公司方則講述了另一個故事:在2025年9月,公司自主研發的AI產品發布。阿龍作為公司的大模型工程師,必然了解產品的模型、公司的算力規模和機房分布。而這些,都屬於商業機密。
法庭上,雙方能夠提供的證據數量,也存在懸殊的差距。
在前司的律師麵前,阿龍感受到一種絕對的「壓製」。從前的工作文檔,都隻保留在公司雲端。互聯網公司講究無紙化辦公,員工在離職前,所有的工作文檔都不能自己帶走。也就是說,幾乎所有信息、數據和證據,都掌握在企業這一側。
對阿龍來說,最有說服力的證據,是部門組織架構圖表和他全部的工作文檔。這兩者,可以直觀地說明他在團隊的位置和具體工作內容。但是公司沒有出示。
為了說明阿龍是「算法工程師」,前司律師截取了工作文檔裏的一部分,展示幾頁引擎代碼。阿龍反駁,「這東西已經被廢棄了」。
但「廢棄」本身無法被證明。這幾乎是個死胡同:「作為前員工,無法證明自己不涉密。」阿龍說,他能做的,隻有口頭闡釋。
在競業協議的官司麵前,作為弱勢一方的當事人和律師有著相同的困境——到底什麽算商業機密?
清明節假期第一天,李誌遠的競業案件一審開庭。質證過程針鋒相對,涉及到技術概念,文科背景出身的律師和法官,聽得「雲裏霧裏」。最懂技術的是李誌遠,但是,他不熟悉法律爭議的重點,也沒有太多時間詳細闡述。
前公司的敘述中,這是一個騙取競業補償金的犯罪故事。李誌遠作為一名「高級科學家」,卻失去了誠信,匿名入職另一家公司。在陳述環節,李誌遠記得,對方最後一句話是「行為太惡劣了」。
而在李誌遠的故事裏,他沒有資格接觸稱得上商業秘密的東西。他隻是一個熟練工人,由於從事AI行業,在市場上相對稀缺。
阿龍和李誌遠的代理律師都是吳士剛。他認為,兩個人的官司都很有挑戰性。吳士剛也在思考,一個技術人員是否該被競業,什麽認定標準才是公允的?
商業秘密的法律定義為:「秘密性、價值性和相對保密措施」。什麽樣的技術具有保密價值,什麽樣的技術沒有?從法院案例看,法官一般推定,技術研發人員均默認負有保密義務,隻要技術沒被公開,便可以認定知悉技術秘密。
吳士剛認為,也許從法官的角度看,「研發人員隻要搞技術,就推定他(她)知道技術秘密,進而推定這個人在競爭公司工作的時候,可能泄露大模型的技術秘密」。
然而,對於一線基層程序員而言,如果員工從外賣公司跳槽到共享單車公司,他很有可能既不了解外賣,也不了解共享單車。
吳士剛認為,目前司法案例大都認定程序員屬於適格的競業主體。但是,阿龍在公司所做的技術路線完全被公司放棄,沒有取得有商業價值的技術成果,沒有技術秘密需要保護。因而,公司不該限製阿龍再就業。
那天下午,質證環節持續了4個小時還沒結束。傍晚6點,法官敲響錘子,宣告暫時休庭。李誌遠聽見法官說了一句話:「你們這個技術領域太專業了,完全聽不懂。」
走出法院,吳士剛告訴他,想要打贏,還是要拚一把。想讓法庭認定不屬於競業人員,很難實現。重點在於兩家公司是否有實質競爭關係,關鍵看雙方的證據是否充分。
一個悖論出現了:能被索賠的,都算不上頂級的人才;真正與商業機密有關係的人被挖走,往往不必自己賠錢。
圖源電影《Her》
「大家的花期都蠻短的」
老麥在2000年初入行,接連見證了房地產與移動互聯網的火爆。在他看來,就業市場從來沒有像今天一樣「冰火兩重天」——很多行業不景氣,降薪、裁員,而但凡涉及到AI,人才流動就是翻倍地漲薪,炙手可熱。「AI不僅是一個行業,而是一種生產力,它正在重塑所有的行業。」
今年年初,脈脈高聘發布了一組數據:2026年1月至2月,國內新發的AI崗位數量同比增長了12倍,占整個新經濟領域崗位的26.23%。也就是說,每四個新崗位裏,就有一個跟AI相關。
薪酬水平方麵,AI領域新發崗位平均月薪達到60738元。這意味著,在這個領域裏,「年薪百萬」成了常態。
老麥開了一家隻服務AI領域的獵頭公司。2025年,公司推動了2000名AI人才跳槽。他估算,這裏有不到10%的人無需自身承擔競業賠償——下家把所有賠償金都「承包」了。此外,新東家還會支付「簽約金」,如果在下半年簽約,耽誤對方拿年終獎,也會一並補償。
老麥說,這些人絕大多數來自大模型領域。人才供給的稀缺,讓各大公司出價極高。這些人才的加入,也撬動了公司龐大的資源,相比於算力、硬件投入、團隊配置,人力成本隻是一個很小的因素。對公司來說,必須要用最好的人去匹配投入巨資的項目。
為了尋找頂級人才,老麥不僅要看學曆背景和履曆,還要考察對方的「勝任力」——也就是說,人才到公司以後,是否真的適用,能不能帶著團隊「成事兒」。
業界有名的大咖畢竟有限。很多獵頭已經開始潛入校園尋找「潛力股」,工作8年的獵頭小櫻已經開始進入清華大學的校園,還想盡辦法進了清華計算機係的校友群,隨時觀察每一位「校友」的動向。
和這些人打交道的一個細節是:他們往往不怎麽回消息,即便回複,也是寥寥數字。一旦他們開始給小櫻發送表情包了,這就是初步建立信任的信號。
如果能有幸通上電話,除了交流行業信息,小櫻都會補上一句,「說句實在話,大家的花期都蠻短的。」
這也是她看到的趨勢——28歲左右博士畢業,30歲在職場站穩腳跟。如果沒有遇到很好的機會,極有可能在35歲遭遇職業危機。這些人才的路徑高度相似:在AI人才市場裏,新人每年都在冒頭,而從中國香港或全球其他地方的大學畢業的人,從穀歌實習回國的人,隻會越來越多。
不過,不計代價挖人,不惜血本砸錢,終究隻是針對極少數人。對於金字塔中段的AI人才來說,賠償金還是一筆不小的負擔。但新東家往往能承擔一部分。
熟悉競業官司的律師崔燦介紹,賠償金額通常在兩倍年薪到五倍年薪之間,從一兩百萬到上千萬不等。新公司能為這部分人才背負的數額,也就是50萬至100萬。
老麥補充,這種「幫助」有個隱含的前提,那就是人才不會再次跳槽。倘若人才在新公司工作一段時間以後,再次被挖角,此前支付的賠償金必須要全額退還。
而麵臨巨額索賠的,大多數是AI領域的基層員工。崔燦認為,現在在AI行業,競業協議的覆蓋範圍有全員化的趨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競業限製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
2026年前4個月,已經有幾十人找到崔燦谘詢AI行業競業協議問題。他們大多是二十七八歲的年輕人,都在大廠核心AI
團隊或六小龍公司工作。學曆也類似,都從知名院校畢業,擁有國外留學背景、國外大廠實習經驗,在校期間基本從事相關領域研究。
崔燦也接了10個AI領域的競業官司,讓他感慨的是,8個當事人都隻是普通員工,包括程序員、AI產品經理、AI產品運營等。他們往往在一個宏大的AI項目之中,扮演基層螺絲釘的角色。看上去他們的薪資不低,實際上,「基本隻幹自己那一塊兒,沒有怎麽深度參與過項目」。
而這些人,被定義成了「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
目前,他的所有案子都在上海長寧、北京海澱、杭州餘杭或者深圳南山開庭。訴訟時間大約一年半,所有案子都還沒有出結果,最早要等到明年。
一個案子讓他感覺很無語。一位來自大廠的當事人,在 AI
部門隻待了3個月,剛畢業就碰上了裁員,入職了新公司,又被起訴違反競業協議。前公司律師稱,這個年輕人非常優秀、非常重要。當事人很費解:「如果他們真的認為我『非常優秀,非常重要』,為什麽要裁掉我?」
荒誕感撲麵而來。崔燦感覺,表麵的安慰沒什麽用了。他試著分析現實:「哥們兒,好好幹吧。至少先把錢攢下來。我幫你打官司,看能不能勝訴,至少咱們把賠償金打下來,少賠點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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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工作了8年,白幹?」
從法律的視角看,還有另外一種「逃離」競業協議的方法。
律師鄭曜靈曾經收到一份跨國跳槽的谘詢。一位大廠的算法工程師,在離職後打算去國外發展。盡管競業協議範圍是全球領域的競對企業,從協議角度看,這位算法工程師明顯違約;可對公司而言,打官司的性價比實在不高,啟動競業官司概率很低。因此,「有時候,物理距離可能是對抗競業有效的手段」。
這點Vincent很了解。2023年,他從中國一家大型互聯網公司離職,以資深算法工程師的背景,創辦了一家Agent跨國公司。這幾年,他在澳洲、中國和美國來回飛。
2023年,美國加州宣布,員工離職後的任何競業禁止條款都是無效的。這項政策加速了OpenAI、Meta、Google等大廠之間的人才流動。
在Vincent所在的行業圈子,一個AI項目的普通員工離職,不會簽《競業協議》,主要看自己職業道德。對於掌握核心秘密的高管來說,一旦跳槽,前公司可能希望簽《競業協議》。為此,公司開出的競業補償金不會低於每月薪資,甚至達到原有薪資的幾倍。
可阿龍和李誌遠們沒有去國外發展的計劃,他們拿到的競業補償金隻有月薪的30%-50%,麵臨的追償卻是年薪的5倍。
從互聯網大廠的架構來看,找領導已經不奏效了,競業官司已經流轉到法務部門。阿龍現在才明白,「不要把公司擬人化,其實沒有什麽人情可談。」他馬上求助現任東家,請求公司介紹律師。在一切還沒有明朗之前,他沒有把消息告訴任何人,包括妻子。「說了也沒用,隻會讓她擔驚受怕」。
那兩周,當妻子入睡後,阿龍總會打開社交媒體搜索「競業」。他刷到大量關於競業官司的帖子。這些人跟他情況相似,大部分來自互聯網大廠。從來沒有人贏過。
350萬,5倍年薪。這兩個數字總在阿龍腦子裏盤旋。他總在想,在前司工作那8年,他總計有沒有賺到350萬?「合著我工作了8年,白幹?」
前司的AI項目剛剛起步時,阿龍也步入了人生的新階段。他跟相戀多年的女友結婚,倆人在昌平區買了一套三居室。妻子以前在互聯網公司上班,最近轉入一家國企。扣除每月1.5萬元的房貸,兩個人的收入能滿足日常開銷。還能靠年終獎攢一攢錢,每年大約能存下20萬。
他開始盤算償還競業協議的違約金了:兩個人即使再拚命工作、再節儉,還清350萬也要至少花十年。「加上利息,這筆債務比房貸還要高。」
那段時間,每天早上醒來之後,阿龍的枕頭上都會多二三十根頭發。妻子打趣:「你是不是老了?是不是要禿頂了?」阿龍勉強笑笑,「可能最近皮脂分泌挺多」。
同樣晚睡的還有李誌遠。七個月前,李誌遠剛剛收到仲裁結果。法院駁回前公司260萬賠償金的訴求,將其改為130萬。
聽到這個數字的時候,李誌遠也算了一下,自己以前月薪到手兩萬多,130萬,相當於近4年白幹了。
競業協議生效時,他也恰好跟女朋友領證。女朋友剛畢業,還沒找到工作。為了遷就李誌遠的新工作,兩個人把新家安在了杭州。下一步的規劃就是買房、生孩子,哪個都需要錢。可他以前工作五六年,花錢大大咧咧,沒攢下太多。「以後要工作多少年才能把錢還上?」麵對妻子的問題,他也沒有答案。
正在籌備的新生活不知道還要不要按規劃走下去。一句視頻裏的話擊中了他,「有些事情,可能對於從業者來說隻是一個案子。對於當事人,那就是一生」。
最近,他經常做夢,最常做的夢是關於高考的。他夢見高考失敗了,他在哭,家裏人圍在他身邊,罵他。醒來以後,慶幸這隻是一個夢。
但和「高考失利」相比,現實的境遇或許更加窘迫,因為他工作的黃金期也沒有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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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懸在頭頂的劍還沒落下」
對於所有的競業案件當事人,崔燦都建議對方考慮成本問題——不僅是物質上的,還有精神上的。即使員工身處高薪行業,但是本質上還是「高級牛馬」。如果對方不是特別傲慢,也許不必「奮戰到底」。在他看來,「最理想的結果就是(當事人)以較低金額和解,把自己從競業的沼澤中拔出來」。
李誌遠也有過兩次類似的機會。去年7月,仲裁結果判定,李誌遠有可能泄露前公司的商業秘密,應當賠償130萬。法律規定,當事人有15天來考慮是否接受仲裁結果。如果不接受,可以自行上訴。仲裁結束以後,法院牽頭雙方談判和解。
對他來說,這可能是扭轉命運的15天。他態度誠懇,承諾把競業補償金全部歸還,一共14萬。如果再多賠十幾萬給公司,他也能接受。
前公司法務回複,多賠十幾萬遠遠不夠。和解可以,但是公司的損失換算成錢,大約80萬。因此,李誌遠必須從新公司離職,同時賠付50萬。餘下的30萬,由尚未兌現的競業補償金覆蓋。
這也意味著,他不能入職新公司,也沒有補償金托底,需要以「免費競業」的方式撐到合同失效那天。那一天,是今年的10月8日。
李誌遠的第一反應是「憑什麽」。家人勸他讓步。妻子說,「你的頭太硬了,這樣不行,隻要低頭、認個錯就好了。你能不能為身邊的人想一想?」那15天裏,李誌遠和妻子、父母一直爭吵。沒有人理解他為什麽不想答應。
「要不就和解了吧!」在這場不對等的糾紛裏,博弈才是最可行的方式。幾天以後,他回複前公司:可以接受,隻是能不能讓法院出一個調解書?他沒有料到,對方仍然不同意。法務表示,「隻能接受私了。」也就是說,這場競業糾紛外部看到的結果仍然是李誌遠賠償130萬。假如對方反悔,到時候連上訴的機會都沒有了。他不敢答應。
第二次想辦法和解,是在一審首次開庭之後。法院再次牽頭公司和李誌遠談判。他記得,對方法務的原話是「你必須(從現在的公司)離職,才有調解的可能」。
李誌遠又一次選擇拒絕。他不能失去當下的工作。有兩個前同事,一個人被競業一年,因為家底厚,幹脆在家裏躺平。還有一個人,花一年時間才拿到了新的offer,是芯片行業,完全跨行。一旦離職,很難再次找到合適的工作。那樣,自己可能連償還的能力都沒有了。
在新公司上班的頭一周,李誌遠發現,這個行業早已變化。7年前學「基因測序」時,那些知識已經用不上了。現在,測序技術升級了,適配的AI也變了,都在深度學習。而他的知識儲備,隻能應付最基礎的數據處理工作。
他發現同事時不時冒出陌生的術語,他聽不懂。業務問題的討論他也插不上嘴,上班7個月以來,他每周都至少有兩天加班到晚上10點,啃最新的文獻。現在總算見到了成效,可以無障礙地和同事討論業務。
對於阿龍來說,他也逐漸能夠接受「少賠點錢」的方式和解。他算了一筆賬,如果按照兩倍年薪去賠償前司,自己則需要工作三年攢錢。「總不至於十幾年都白幹。」如果結果很不樂觀,「那就走一審,如果一審不行,那就走二審」。
他願意接受案件的懸置。妻子提醒他,「現在濫用競業(的情況)這麽嚴重,可能拖一拖更好。也許哪天就有新的法規出現。拖得越久,勝算越大」。
隻是,潛在的債務問題依然影響著生活,「就像一把懸在頭頂的劍還沒落下」。
為了準備賠償金,夫妻倆首先暫停備孕計劃,節省最大頭的開支。阿龍還發現,經常買衣服的妻子不知從什麽時候開始停止網購。以前,家裏平均一周有7個快遞,現在每個月平均有一兩個。阿龍愧疚,想說點什麽,又不知道從何說起。一開口,就想起自己還是有官司的人,「什麽都承諾不了」。
生活的標準也一降再降。以前,阿龍和妻子每個五一、清明和國慶節都會去旅遊,一定要離開北京,去雲南或者出國遊。今年的五一長假之前,妻子說,「算了,想到還要賠錢,就不想出去了」。
最近幾個周末,兩個人沒有任何消費的計劃。如果在房子裏待得憋悶,就出去走走、曬曬太陽。
讓他印象深刻的,是一個狼狽的下午。在那個周日,兩個人在頤和園閑逛了一上午,準備在北門旁邊的山頂歇歇腳。剛坐下,突然刮起一陣大風,吹得花粉在空中彌漫。兩人趕緊下山。沒想到,半路開始下雨。兩個沒有傘的人隻能加快步伐,手拉手在雨中跑了起來。
那一刻,他終於感受到幾分快樂。一次次失去之後,他像是從心靈的低穀觸底反彈,重新擁有看待生活的視角。他想到,「幸好還有家人」。
(應受訪者要求,文中阿龍、李誌遠、康寧、小櫻、老麥為化名)
周日下午,阿龍拍攝的頤和園受訪者供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