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高人民檢察院11月28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兩高”)聯合發布6件依法懲治金融領域職務犯罪典型案例。
值得注意的是,某國有大行部門負責人與某企業之間的新型受賄政商“旋轉門”案件也被納入典型。據第一財經,記者根據公開信息對比發現,該案兩大“主角”正是建設銀行機構業務部原總經理黃曦(女),以及深處債務危機中的泰禾集團董事長黃其森。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2022年5月消息,黃曦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建設銀行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吉林省監察委員會監察調查。同年11月,黃曦被開除黨籍,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
當時通報提到,黃曦在職時“提前築巢”為信貸客戶企業謀取利益,離職後“權力變現”在信貸客戶企業領取高額“安家費”和薪酬,是銀企“旋轉門”式腐敗的典型。
此次最高法、最高檢的典型案例通報則進一步披露了相關細節:2016年1月至2018年7月,黃曦利用擔任建設銀行資產管理部、機構業務部總經理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直接或者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黃其森實際控製公司進入建設銀行特定客戶名單等事項提供幫助。
黃曦與黃其森約定,由黃其森先以“安家費”名義給予黃曦部分費用,待黃曦離職進入黃其森實際控製公司後,再以“薪酬”名義繼續給予錢款。
2018年3月,黃曦收受黃其森實際控製公司以“安家費”名義給予的3000萬元後,從建設銀行辭職,並於2018年8月13日與該公司下屬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約定工資500萬元/年,獎金500萬元/年。
截至2022年3月13日,也就是黃曦被調查前,黃其森實際控製公司以“安家費”“獎金”“工資”等名義給予了黃曦財物共計4268萬餘元,另有“薪酬”1011萬餘元未支付。此外,黃曦還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333萬餘元。
黃曦案的最終判決結果也被同步披露出來: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宣判後,黃曦提出上訴,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黃曦在某國有商業銀行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其行為構成受賄罪。黃曦受賄數額特別巨大,鑒於其受賄犯罪中有未遂情節,歸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實,認罪悔罪,退繳全部贓款,依法可以從輕處罰。以受賄罪判處黃曦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00萬元。依法追繳犯罪所得及收益。
黃曦。資料圖。圖片來源:南方都市報
“政商‘旋轉門’受賄犯罪往往涉及任職期間謀利、離職後‘領薪’等諸多環節,甚至還可能披上‘人才引進’‘專家顧問’‘企業高管’等合法外衣,隱蔽性強,查處難度大。”最高法、最高檢指出,本案是司法機關依法懲處政商“旋轉門”受賄犯罪的典型案例。
公開資料顯示,1964年11月出生的黃曦是河北張家口人,在職研究生學曆,自1986年7月參加工作起就進入建設銀行,在建行係統內工作30多年。她從基層一路升至建設銀行公司業務部副總經理,之後又曆任集團客戶部(營業部)副總經理,投資銀行部副總經理、總經理,資產管理部(投資銀行部)總經理,機構業務部總經理,直至2018年7月從建行辭職。據媒體報道,黃曦從建行離職後進入泰禾集團任執行副總裁,分管資金部。
另據泰禾集團今年8月發布的公告信息,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黃其森因涉嫌違法被遼寧省新民市監察委員會實施留置措施。此前的2022年3月17日,泰禾集團曾公告稱,黃其森正在協助有關機關調查;同年11月18日,公司公告黃其森已正常履行職責。
根據媒體報道,泰禾集團創始人黃其森少年得誌,15歲即考入福州大學建築係,畢業後進入建設銀行福建分行,1996年31歲便“下海”創立房企泰禾。
黃其森,泰禾集團視頻截圖
黃其森身材微胖,臉型寬大,常年留著板寸發型。他曾自詡自己“南人北相”、“兼有精細匠心加格局大氣”,對宏觀大勢頗感興趣,愛打麻將,也愛開會,有時候一開就是半天甚至一天,但不一定談具體的公司業務。
2020年3月20日,黃其森家族以200億元人民幣財富名列《2020胡潤全球房地產富豪榜》第99位。
值得一提的是,作為曾位列“千億房企”的頭部企業,泰禾集團卻因債務危機陷入流動性困境。而在2020年至2022年間該公司累計發生158億元重大訴訟卻未依法披露,最終泰禾集團被證監會處以600萬元罰款,黃其森個人被罰300萬元。
2023年7月28日晚,深交所發布關於泰禾集團股票終止上市的公告。
今年11月24日,泰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披露公司逾期債務、被列失信及累計訴訟等進展情況。
公告稱,截至10月31日,泰禾集團及其並表公司逾期的有息總負債本金餘額為698.56億元,其中非標債務已逾期貸款本金餘額481.08億元,境內公司債本金餘額104.16億元,境外美元債本金餘額113.32億元。
公司所有未結案件的累計訴訟金額已超過淨資產百分之十。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除已通過臨時公告及定期報告中披露的重大訴訟案件外,公司因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等,新增非重大主訴及被訴案件共計78起,涉案金額共計60231.02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