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的冉女士與丈夫朱先生結婚24年,攜手在重慶白手起家,兒女雙全的幸福生活卻因丈夫與閨蜜劉某某的婚外情戛然而止。
冉女士意外發現丈夫與閨蜜存在不正當關係,且丈夫向劉某某轉賬共計六十餘萬元,其中包含5200、1314等特殊含義金額。

冉女士表示丈夫給孩子的生活費屈指可數,房貸和車貸都是自己在負擔。目前,房子因為斷供已麵臨走入法拍的狀態,“因為他一分錢不給我們花。”
冉女士:“丈夫賺來的錢,被劉某某拿去養她家全部人,我精神上無法接受。”
在糾紛過程中,冉女士曾因衝突被行政拘留,丈夫也起訴離婚。盡管如此,冉女士仍試圖挽回婚姻。
無奈之下,冉女士起訴丈夫和閨蜜追回婚內共同財產,法院最終判決劉某某返還62萬餘元。律師表示,婚內未經同意向第三者轉賬侵犯共同財產所有權,判決合理,過錯方在財產分割時或將少分。
目前朱先生與劉某某均拒絕采訪,冉女士仍盼丈夫回歸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