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沒有料到,一場發燒頭痛竟讓自己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被推入無底深淵,而涉事的竟是兩家三甲醫院。
發病—— 女子結婚半年發燒頭痛惡心嘔吐,起初被診斷為上呼吸道感染
這名女子姓何,今年32歲,家住廣東省廣州市番禺區。
她介紹說,2021年12月她和丈夫攜手走進婚姻殿堂,2022年6月正準備要小孩時,不幸的事情發生了。
她回憶說,同年6月13日下午下班剛回到家,她突然感到發燒頭痛,“我用溫度計測得體溫逾38℃,於是吃了點退燒藥就休息了。”
她說,沒想到次日清晨起床時,發燒頭痛更加厲害,當天上午她便到附近一家醫院檢查,稱此前一天無明顯誘因發熱,最高體溫38.8℃,頭痛劇烈,乏力,醫生以為是感冒,便給她開了藥叫回家吃。當晚9時左右,她病情愈發嚴重,還伴有惡心嘔吐症狀,於是又趕到該醫院急診檢查,醫生給她打了一瓶吊針又給她開了點藥,但還是沒有多少效果。
何女士的病曆顯示,當晚11:30左右,她又來到離家不遠的廣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番禺分院檢查,被診斷為“急性上呼吸道感染”,醫生給她靜脈注射了一針,同時還打了吊針。
她說,此後幾天病情一直反複,令她痛苦不堪,6月18日上午,她來到廣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番禺中心醫院(以下簡稱“番禺中心醫院”)住院治療,初步診斷為“發熱、肺炎(?)、貧血”,入院查體“神誌清楚,神經係統未見陽性體征,大小便正常,患者呈急性發病。”
確診—— 曾送ICU搶救,發病12天被確診為“自身免疫性腦脊髓炎”
何女士的病曆載明,2022年6月19日即入院第2天發病第5天,她四肢無力並出現尿瀦留(自主神經障礙),次日“吐字含糊,精神疲倦”,甚至“神誌錯亂,有胡言亂語”。
更嚴重的是,6月21日,她神誌淡漠,因病情危重轉入ICU,醫生給予氣管插管呼吸機輔助呼吸、抗感染、抗病毒及對症治療。
後來,眼看病情愈加嚴重,6月23日晚上7時左右,她轉到廣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以下簡稱“廣醫二院”)救治,初步診斷為“意識障礙自身免疫性腦炎(?)、腦水腫、肺炎、貧血。”
病曆顯示,6月26日下午4:39,該醫院才給她實施大劑量糖皮質激素衝擊治療措施,此時距她發病已經12天,距她出現“腦脊髓炎”臨床表現已經7天,距第一次腦脊液NGS陰性已經4天。
2022年7月6日,何女士出院,然後輾轉到廣州、山西等全國多家醫院做康複治療。
後果——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喪失大小便功能每天需導尿灌腸
2023年1月17日,廣州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出具非因工傷殘或因病鑒定結論書稱,何女士的病情診斷為自身免疫性腦脊髓炎、神經源性膀胱、神經源性直腸,根據相關規定,鑒定結論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後來,廣東經緯司法鑒定所出具司法鑒定意見書稱,何女士排便伴排尿功能障礙,其中排尿障礙達重度,達五級傷殘。
何女士說,以前她曾在廣州市越秀區一家三甲醫院當過4年護士,後來到廣州市番禺區一家單位繼續從事護士工作,患病之後她被迫離職,至今一直在四處尋醫問藥。
她痛苦地說,這場病情導致自己喪失了大小便功能,如今每天最尷尬的事是要灌腸排大便,同時要導尿排出,這種痛苦將伴隨她終身,盡管自己還年輕,但這輩子也沒辦法再生育小孩了。
鑒定—— 兩家三甲醫院未及早診斷出病情應承擔相應過錯責任
2024年10月,何女士與“番禺中心醫院”和“廣醫二院”一道委托天津市津實司法鑒定中心對他們在給她的診療過程中是否存在過錯,該過錯與她的損害結果是否存在因果關係及原因力大小進行鑒定。
該鑒定稱,當初“番禺中心醫院”在對何女士實施氣管插管呼吸機輔助呼吸後的49小時內,她的“氧合指數、動脈肺泡氧分壓比、肺泡-動脈氧分壓差”均在異常範圍,說明她的組織器官處於嚴重缺氧狀態,且49小時沒有糾正,對於考慮“中樞神經係統感染”的她來說,“長時間的組織器官缺氧對中樞神經係統的損害有多大,可想而知。”
鑒定還稱,何女士入院時神誌清楚,查體合作,神經係統未見陽性體征,大小便正常,“番禺中心醫院”在她入院後出現四肢運動障礙、尿瀦留、意識障礙、神誌錯亂、胡言亂語的情況下應當考慮她是否為“自身免疫性腦脊髓炎”。
鑒定認為,根據現有的科學實驗證據證明,對自身免疫性腦脊隨炎的患者早期幹預治療會明顯改善患者預後,故急性期治療的首要目標是迅速降低急性炎性反應對中樞神經係統的損傷,延遲診斷和治療會導致永久性中樞神經係統損傷甚至生命喪失,依據司法部相關規定,“番禺中心醫院”在對患者何女士的診療過程中存在多項過錯行為,其中特別違反《中國自身免疫性腦炎診治專家共識2017》相關規定,未能及早診斷“自身免疫性腦脊隨炎”從而盡早給予一線免疫治療的行為。
該鑒定還稱,“廣醫二院”在何女士的臨床表現、實驗室檢查、影像學檢查已經基本明確為“自身免疫性腦脊髓炎”情況下,未能及時診斷“自身免疫性腦脊髓炎”以便及早給予針對性治療的行為明顯不當,未盡到與其資質(三級甲等)相應的診療義務,未能及時診斷“自身免疫性腦脊髓炎”以便及早給予針對性治療,直至2022年6月26日才給予大劑量糖皮質激素衝擊治療的行為明顯不當,未盡到與其資質(三級甲等)相應的診療義務。
2024年12月9日,天津市津實司法鑒定中心出具司法鑒定意見書稱,“番禺中心醫院”和“廣醫二院”在對患者何女士的診療過程中均存在過錯,其過錯行為與她目前遺留的大小便功能障礙均存在一定因果關係,建議前者承擔次要原因力,後者承擔同等原因力。
進展—— 兩涉事醫院回應正在調解,律師稱患者可起訴索賠相應損失
9月22日,“番禺中心醫院”醫務科相關人士對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回應稱,他們對何女士的情況表示同情和理解,事發後一直在積極處理此事,“她提出大約250萬元的賠付要求,目前此事正由第三方醫調委進行調解。”
“廣醫二院”醫務科相關人士亦對記者稱,他們對何女士的情況高度重視,醫調委已介入調解,目前的主要問題出現在賠償標準方麵,他們也希望盡快盡早處理好此事。
該人士說,此事確實給何女士帶來了一些後遺症,比如大便要用開塞露,小便要導尿,她走路是正常的,日常生活也沒問題。
重慶一名律師介紹說,調解是解決糾紛的一種比較好的辦法,能節約相應的司法資源,如果調解不成,何女士可以收集相關證據,通過訴訟向法院主張自己的訴求,屆時法院會根據權威鑒定意見和何女士的實際情況進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