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爭吵殺死比自己小10歲的懷孕女友後,藏屍冷櫃內並竊走對方手機和錢款。此後,兩個月時間裏,為了獲取更多的錢財,竟夥同胞弟實施三次搶劫,並將其中兩起案件受害人殺害後埋屍。
近日,現代快報記者從裁判文書網獲悉,最高人民法院已出具刑事複核裁定書,對兄弟倆喬某甲、喬某乙核準死刑。
喬某甲1992年出生於安徽阜南縣,小學文化。29歲時,他和19歲女友蔡某某租房同居,當時蔡某某已懷孕。2021年7月,他陪同女友回貴州老家探親,兩人返回後因生活瑣事發生爭吵。8月11日至12日,二人在租房內又多次爭吵,喬某甲持刀捅刺蔡某某,致蔡某某大失血死亡。8月14日,喬某甲購買冷櫃將蔡某某屍體放置裏麵。
殺人後,喬某甲將蔡某某的手機竊走,並從蔡某某手機微信賬戶轉走11200餘元。2021年9月,喬某甲又竊走蔡某某金手鐲1隻及金項鏈1條、金戒指1枚,以12627元銷贓。
錢花得差不多了,喬某甲想到了搶劫。2021年12月,他和胞弟喬某乙共謀,盯上了被害人胡某某。兩人準備了膠帶、尖刀和繩子等作案工具。12月19日19時許,二人以嫖娼為由進入胡某某租住點。喬某甲以“借錢”為由向胡某某要錢遭拒後,與喬某乙將胡某某按倒在床上,采用繩子捆綁手腳等暴力手段,逼問出胡某某支付寶、微信支付密碼。喬某甲從胡某某支付寶、微信賬戶轉走23.21萬元。後二人將胡某某鬆綁,退還12.21萬元,並以“借款”為名向胡某某出具兩張“借條”。2022年2月19日,喬某甲曾通過微信轉給胡某某1萬元。
2021年12月22日、2022年1月21日,兄弟倆又兩次實施搶劫,分別盯上了20歲的被害人宋某某,以及26歲的被害人曹某某,共計劫得80餘萬元。不過與第一次不同的是,這兩次2名被害人均被兄弟倆殺害後埋屍。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維持第一審對被告人喬某甲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被告人喬某乙以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的刑事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