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四川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四川省委批準,四川省紀委監委對成都市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田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田蓉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活動安排;違反組織原則,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廉潔底線失守,長期違規收受禮金,違規擁有非上市企業股份;違反生活紀律;將黨和人民賦予的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等方麵謀取利益,並單獨或與他人共同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田蓉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四川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四川省委批準,決定給予田蓉開除黨籍處分;由四川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成都市第十四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