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女子兩年被丈夫家暴16次”財產糾紛案迎來新進展。當事人小謝發布視頻稱,前婆婆因未繳納上訴費被撤銷上訴,一審法律判決正式生效。前婆婆應當返還91萬餘元,分割比例將在離婚財產分割中進行分配。
此外,小謝也收到了關於“賀某陽刑事案件”二審的消息,將采用書麵審理,不再公開開庭審理。
“孩子的撫養費和刑事附帶民事的賠償一分錢都沒有給我。”小謝告訴大象新聞記者,她隻想要公平公正。
小謝說,目前,她的身體狀況並沒有改善,左腎無功能,經常會貧血,需要定期檢查。
公開資料顯示,小謝自2021年7月起到2023年4月,兩年期間被丈夫賀某陽家暴16次,導致內髒多處不同程度受損,需要終身戴著糞袋生活。
小謝和賀某陽於2024年6月離婚。同年12月,賀某陽被控故意傷害罪、虐待罪一案宣判,執行有期徒刑11年。此外,判處賀某陽民事賠償,金額共計37萬餘元。
據小謝介紹,賀某陽多次轉移家庭財產,先後從自己賬戶向其母親名下公司賬戶轉賬200萬元,並備注為借款,之後將一部分又轉回原賬號,剩餘90萬未歸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