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記者7月16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山西省臨汾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柴高潮(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山西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長治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長治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柴高潮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從賓館服務員幹到副廳級幹部
卸任8年後被查
公開簡曆顯示,柴高潮出生於1955年,山西省夏縣人,中共黨員,在職研究生學曆。1974年9月參加工作,1984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正義網記者注意到,他曾是臨汾賓館的一名服務員,後任臨汾地委秘書處行政科通訊員,臨汾地委宣傳部理論科幹事,臨汾地委講師團副主任科員、教研室主任。
1993年5月,他任洪洞縣委常委、紀委書記;1997年1月任洪洞縣委副書記、縣長;2000年4月任洪洞縣委書記;2006年4月任臨汾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2011年8月在臨汾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再次當選為臨汾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至2016年卸任。
卸任8年後,2024年12月3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山西省臨汾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柴高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違規為他人調動工作
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2025年6月13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柴高潮被開除黨籍。
通報稱,柴高潮理想信念喪失,紀法底線失守,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品、禮金;違背組織原則,在職務調整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規為他人調動工作;廉潔底線失守,收受禮金;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等方麵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柴高潮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山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山西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柴高潮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