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救孫子砍傷醉漢老人已申請國賠”一事在網上引發網友熱議。5月21日,潮新聞記者從海南臨高縣七旬老人楊成傑的辯護人、北京富力律師事務所王豔濤處獲悉,該案目前已提起國賠申請。當天,楊成傑的兒子楊先生向記者證實了這一消息。
海南二中院立案庭出具接收清單
來源:受訪者
“這個事情確實對家庭影響蠻大的。”楊先生向記者回憶道,事發當天(2017年8月31日),醉漢楊某扔石塊打砸楊成傑家廚房,鬧事期間掐住其年僅9歲孫子的脖子。為保護孫子,楊成傑持鐮刀將醉漢楊某砍傷。據了解,雙方此前曾因土地糾紛產生矛盾。
據媒體報道,事發後,楊成傑首先被處以治安處罰,兩年後被警方刑事拘留,最後被法院判處故意傷害罪,最終獲刑8個月。2021年,該案件二審終審,維持原判。
楊先生告訴記者,在父親楊成傑服刑期滿後,他開始尋求法律援助,希望借助新聞媒體發聲,為父親討回公道。在代理律師和楊先生的堅持下,臨高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於2023年5月19日對楊成傑作出不起訴決定,認定其沒有故意傷害的犯罪事實,行為構成正當防衛。
時隔兩年,2025年5月19日,係楊成傑案件申請國家賠償期限的最後一天。楊先生和代理人王豔濤都向記者證實,已在最後期限內向海南第二中院申請國家賠償。而此前,他們一直在準備材料,同時希望追究相關辦案人員責任。
楊先生坦言,自己原先在廣州做生意,這件事發生時,本來計劃回家鄉創業,但也就此耽擱,經濟上也陷入困境。而對於楊成傑來說,他曾對媒體記者表示,對於這樣的結果他特別高興,而在被判刑入獄前,他還在村裏擔任職務,他說:“我希望能盡快恢複職務,回歸正常的生活。”
根據提供的《國家賠償申請書》顯示,在請求支付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賠償金外,其中特別提到要求法院院長以公開登報方式賠禮道歉;同時要求依法對相關偵查人員、作出逮捕決定的檢察官、出庭的檢察官等啟動追責司法建議,或將其違法違紀犯罪行為移送紀委監委立案調查。
楊先生告訴記者,5月19日,海南二中院立案庭出具接收清單,注明已經收到相關國賠申請書,申請的賠償包括精神損害撫慰金在內共計128萬元。他還表示,如果能獲得賠償,對家庭來說將是極大的幫助。王豔濤也向記者證實了這一信息。
海南政法職業學院教師王偉此前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作為違法性阻卻事由之一,正當防衛是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是與不法行為作鬥爭的重要法律武器。”他直言,案中,司法機關應當準確把握正當防衛的內涵及外延,敢於從正當防衛這一製度背後提倡的私權保護、私權救濟在社會生活中的重要性出發,在分清是非曲直的基礎上大膽認定,推動和完善正當防衛製度的司法實踐,維護防衛人合法權益,保障社會和諧安定。
浙江倫和律師事務所王逸芸律師向記者介紹道,近年來,司法實踐更注重從行為人的角度,綜合考量麵臨不法侵害時的緊迫狀態和合理反應,避免“唯結果論”。例如,2022年12月22日,最高檢、公安部聯合發布的《關於依法妥善辦理輕傷害案件的指導意見》明確,因瑣事爭執,過錯方先動手且手段過激,或一方先動手,對方努力避免衝突仍遭侵害,還擊造成對方傷害的,一般應認定為正當防衛?。
事實上,針對正當防衛製度的適用長期存在把握過嚴甚至嚴重失當等問題,2018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司法解釋中全麵貫徹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工作規劃(2018-2023)》提出:“適時出台防衛過當行為適用法律的司法解釋,明確正當防衛、防衛過當的認定標準和見義勇為相關糾紛的法律適用標準。”
另外,2020年8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發布《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製度的指導意見》,要求準確理解正當防衛的法律規定和立法精神,對於正當防衛案件要堅決依法認定,捍衛“法不能向不法讓步”的法治精神。其中,第六條強調:“對於不法侵害是否已經開始或者結束,應當立足防衛人在防衛時所處情境,按照社會公眾的一般認知,依法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斷,不能苛求防衛人。”
王逸芸直言,正當防衛的核心在於平衡個人自我保護的權利與社會秩序的維護,在確保保護個人權利的同時,不破壞社會公共秩序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來源: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