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4月10日,雲南會澤縣23歲小夥宋赫,突然收到一封由昆明市車管所寄送的快遞,告知因其身體原因,他持有的機動車駕駛證(D照)將被注銷。
後經多方了解才得知,原來在2016年9月2日,正在上初一的他被會澤縣人民醫院精神科醫生王某診斷為精神分裂症,且納入了當地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療網絡。
4月24日,會澤縣衛健局表示,病情診斷證明書已確認宋赫無精神疾病,之後會按程序將他移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網絡,並同步給公安部門以盡快恢複其駕照。
明明沒有精神病症狀,常年在外打工,卻在14歲時就被確診為精神分裂,宋赫質疑,當地有關部門是為了完成確診率而造假。
宋赫發現自己是“精神病”,是因為他的駕駛證被注銷了,注銷的原因,是車管所查詢到,他在當地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療網絡裏。
而這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療項目”,從2004年立項,2005年開始實施,因為首批經費是686萬元,又被稱為“686”項目。
項目設計的初衷,是由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完善社區對重性精神疾病的防治和管理能力。
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是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中的重要一項,政策的目的,是督促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把轄區內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信息登記造冊,建立健康檔案,之後每年定期隨訪管理、分類幹預。
畢竟,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對於家庭來說是一個沉重的負擔,也是社會安全的隱患,政策為他們兜底,加強幫扶,是社會保障的應有之義。
但詭異的地方在於,宋赫稱他從未前往衛生院做過精神健康篩查,也未接受過任何醫生的專業診斷。不然,他也不需要跑多個部門,才知道自己是“精神病患”。
對宋赫“被精神病”的指控,當地相關部門提供了另一套說辭。
會澤縣提供的材料顯示,2016年,時年14歲的宋赫由父親帶到當地衛生院由村醫陳某做現場診斷,顯示宋赫有“幻覺、交流困難、行為怪異、悲觀厭世、孤僻懶散”,此後會澤縣精神衛生項目辦根據相關規定把宋赫納入管理。
一份帶有會澤縣人民醫院公章的病情診斷顯示,宋赫被診斷為精神分裂症,診治醫生為該院精神科王某。
然而,王某在2017年5月,才取得精神衛生專業的執業資格。醫生作出診斷的時間是2016年9月2日,但宋赫說,當時他正在學校住宿,並未跑到醫院去。
雖然過去了8年,但學生請假,學校一般都有記錄,要核實並不是難事。
更詭異的是,當地在從未聯係宋赫、且宋赫在外地的情況下,疑似偽造了從2016年9月到2024年7月期間的全部隨訪服務記錄表和療效評估記錄表,說他有“幻覺”,“孤僻懶散”,“每日兩次用藥”。
衛健部門後來給出的說明提到了這一點,表述是,“後期因父子二人長期外出,頻繁更換聯係方式,導致隨訪工作存在不到位的問題。”
按照相關規定,如果患者失訪,正常的處理辦法是基層部門立即書麵報告政法、公安等綜合管理小組協助查找,同時報告上級精防機構。
從常理上看,找不到宋家父子,按程序辦事,不是更簡單更容易嗎?為何要費那麽大的勁,年複一年地撒一個很容易被戳破的謊?
偽造隨訪記錄,不排除是為了掩蓋工作不到位,但會澤縣人民醫院給出的一份文件,很難不讓人往其他方向想。
這份文件顯示,“會澤縣2016年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篩查工作,由會澤縣人民醫院精神科具體負責實施……篩查工作指標為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確診率必須達到轄區總人口的4.5‰以上……其中,紙廠鄉篩查工作時間為9月1日-2日。”
而宋赫正是9月2日於紙廠鄉衛生院被現場確診的。
把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納入社會管理,同時給予這些家庭補貼,原本是一項充滿善意的政策。這些年,隨著政策的重視,關於這項工作的財政撥款也逐年提升,從最開始的686萬元增加至2020年5.2億元。
但同時也曝出,一些地方為了獲取經費或完成任務,存在硬性攤牌指標,弄虛造假,把正常人登記成精神障礙患者的亂象。
這些亂象背後,可能是真正的精神障礙患者得不到應有的救助,而正常人為了摘掉“精神病”的帽子,要四處奔波,心力交瘁。
經過一年的艱難維權,宋赫終於洗脫了精神病的嫌疑,證明自己沒有病。但他的種種懷疑,並非空穴來風。
當地顯然不能止步於此,還應該繼續調查,看當年有的人是不是為了完成指標,草率地將宋赫納入精神病人的範疇。如果是的話,被誤傷的可能不止一個。
這顯然需要更高層級部門的介入,以此為切入點,加強對精神病篩查工作的審查,別再發生這樣的荒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