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景德鎮“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持續引發關注。4月4日,逝者家屬胡女士告訴大河報《看見》記者,她收到景德鎮中級人民法院的通知,該案將於本月14日或15日開庭審理。今天清明節她和家人來祭奠兒子、兒媳和孫子,在墓前把這個消息告訴了他們。
2024年10月2日傍晚,在江西省景德鎮市昌江大道上發生一起交通事故,胡女士的兒子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江西景德鎮警方曾發布的通報中提到,經勘察、檢驗鑒定,涉事司機廖某某排除酒駕毒駕嫌疑,負事故全部責任。10月3日,廖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後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檢察院批準逮捕。
胡女士的兒子兒媳
胡女士此前曾向《看見》記者表示,根據警方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事發時肇事車輛的行駛速度為128.9千米/小時,且該肇事司機被判定負全責,排除酒駕、毒駕。而肇事司機為何在居民區以如此快的速度駕駛車輛?胡女士及家人從交警部門獲得的解釋是:該司機因與女朋友吵架,以開快車泄憤。
事發時胡女士兒子一家三口過馬路畫麵
4日上午,清明節當天,《看見》記者聯係胡女士時,她表示自己正在為兒孫掃墓。“我們沒有後代了”!胡女士稱,這場事故帶走了她的兒子、兒媳和不滿周歲的孫子,一夜之間她和丈夫失去了後代,成為了失獨老人。
“世上最痛苦的事被我們老兩口碰到了,哪裏有我們60多歲的人給兒子孫子掃墓的呢?此時此刻我們的心情是怎樣的肝腸寸斷?”
胡女士告訴《看見》記者,今天她在兒孫的墓前,向孩子們訴說了對他們的無比思念,以及將開庭的消息告訴了他們,她相信政府、相信法律、相信正義總會到來。
北京康達(鄭州)律師事務所律師姚坤曾針對此事分析稱,如果肇事司機在市區內嚴重超速行駛,發生交通事故致三人死亡,其行為就會涉嫌犯罪,將麵臨刑事處罰。具體應定何罪,還要看事發時司機的主觀心態、有待公安機關進一步調查。如果交警部門認定其對事故承擔全部責任,則其行為將涉嫌交通肇事罪,且屬於情節特別惡劣之情形,將麵臨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如司機在鬧市區開鬥氣車的情形屬實,其行為也會危害社會公眾的安全,可能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