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出生的戴小暖是湖南沅江人,她與李紅、劉小娟及黃某三名同鄉合租在長沙。為發泄情緒、消遣娛樂、逞強鬥狠,她們多次采用鐵管等器械毆打、三次用開水燙全身、一次用熱油燙手腳、一次扼頸和電線勒頸以及長時間凍、餓等方式持續摧殘,折磨黃某近一個月,最終導致黃某死亡。2024年12月13日,湖南省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將戴小暖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根據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布告內容,戴小暖出生於2002年8月。她與出生於2004年的黃某及李紅、劉小娟都是同鄉。2020年11月至2022年2月,四人合租在長沙市某小區,日常以打零工、送外賣為業。戴小暖組織四人賭博,李紅、黃某分別欠下戴小暖巨額賭債,被戴小暖要求出具多份欠條,並將務工的收入用以還債,黃某將其家人給的現金也全部交給戴小暖。四人在相處中形成了地位排序,戴小暖為“老大”,其餘三人都聽命於戴小暖,四人的收入由戴小暖統一保管支配。
自2022年1月下旬開始,因黃某在與李紅、劉小娟合作送外賣的過程中屢次出錯被顧客投訴,同時因耽誤時間被平台罰款,戴小暖、李紅、劉小娟認為被黃某拖累。為發泄情緒、消遣娛樂、逞強鬥狠等,她們多次采用鐵管等器械毆打、三次用開水燙全身、一次用熱油燙手腳、一次扼頸和電線勒頸以及長時間凍、餓等方式持續摧殘,折磨黃某近一個月。黃某多次提出去醫院或回老家治傷,均被戴小暖拒絕。為掩蓋罪行、防止黃某逃跑,戴小暖與李紅奪走黃某手機,將其鎖在租房內,阻斷黃某與家人及外界聯係。黃某因長期遭受戴小暖等三人的摧殘折磨,身體大麵積燙傷,頭、麵部多處裂創,且無法得到救治,傷情日益加重。2022年2月25日晚,戴小暖等人再次持衣架、鞋底等毆打黃某,又上網查詢人死亡前的症狀,判斷黃某即將死亡,但未施救。同月26日淩晨,黃某因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當天,三人駕乘劉小娟承租的轎車,將黃某拋到河裏。同年3月12日,黃某屍體被發現。
湖南省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以戴小暖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戴小暖不服提出上訴。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最高人民法院依照死刑複核程序,核準了死刑。
2024年12月16日,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出布告,稱於同年12月13日在株洲市將戴小暖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