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隻招“985”,招聘歧視為何被全社會接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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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教育部印發《關於做好2025屆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其中要求,嚴格落實校園招聘“三嚴禁”要求(嚴禁發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樣的招聘信息,嚴禁發布違反國家規定的有關性別、戶籍、學曆等歧視性條款的需求信息,嚴禁發布虛假和欺詐等非法就業信息),積極營造公平就業環境。

教育部的禁令是容易規避的

遺憾的是,教育部的禁令,並沒有迎來“一致叫好”。社交媒體上不少人質疑,如果不按學曆選人,貧困家庭學生通過高考改變命運的路會更狹窄,“不按學曆選人,難道要拚爹、靠關係嗎?”這是近年來我國推進破除唯分數、唯學曆評價,遭遇的現實困境。

雖然我國基礎教育與人才培養,深受唯分數、唯學曆評價之困,但是,要推進破除唯分數、唯學曆的評價改革,舉步維艱。用人單位“非985、211不錄”的學曆歧視,就是唯學曆評價的產物。

事實上,教育部的禁令,也不是首次發布,而是對之前就發布的禁令的再次重申。早在2013年,教育部印發的《關於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服務工作的通知》中,就提出了這個“三個嚴禁”,之後每年教育部都會重申,每年都會引起輿論關注,但每年大學生就業中的學曆歧視依舊。

單從教育部的禁令可以看出,存在三方麵問題。

用人單位隻招“985”,招聘歧視為何被全社會接納?

其一,近年來,部分用人單位在招聘時,除限定招收985、211高校畢業生外,還提出限定招收“雙一流”高校畢業生。

“雙一流”是2017年國家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後,出現的新的“學校身份”。部分地區在招聘、引進人才時,直接提出麵向“雙一流”高校畢業生。如2021年,浙江麗水發布“麵向世界一流大學引進優秀畢業生暨黨政儲備人才公告”,把引進對象限定為“全國42所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中國科學院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全日製本科及以上學曆畢業生”“QS世界大學最新排名前100位的國(境)外高校全日製本科及以上學曆畢業生”。

限定“雙一流”高校畢業生,和限定985、211高校,屬於同一性質。就此看,教育部的禁令,還沒有隨學曆歧視的“新動向”,做出與時俱進的調整。

其二,禁令隻針對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舉辦的高校畢業生就業招聘活動,即校園招聘,而對於社會招聘,沒有提及。

而從現實看,用人單位限定985、211高校,更多發生在社會招聘中,而且,“非985、211不錄”,還發展為“查學曆三代”,要求三個985(985博士、985碩士、985本科)。

雖然教育部一再回應稱,不存在“第一學曆”這一說法,但不少用人單位自造“第一學曆”概念,把高考後接受高等教育的學曆視為“第一學曆”,不但要看求職者的“最高學曆”,還要看“第一學曆”。

其三,禁令隻是要求不得在招聘信息(廣告)中出現限定985、211高校等字樣,用人單位做到這一點並不難,難以治理的是隱形學曆歧視。

客觀上說,在校園招聘中,已經鮮有進校招聘的用人單位“頂風作案”,明目張膽地提出不招985、211院校畢業生。更多的是把學曆作為篩選標準的隱形歧視,有的用人單位在收到求職者簡曆後,就把非985、非211高校畢業生的簡曆扔在一邊。

大眾已習慣學曆歧視,不按學曆招聘反被認為腐敗

用人單位限定隻招985、211、“雙一流”高校畢業生,就是對非985、非211高校(也稱“雙非”高校)畢業生的歧視,但對於用人單位“按學曆選人”的做法,我國社會卻有很高的“寬容度”,甚至還有人把這視為“真正的就業公平”,是“重視人才”。

支持用人單位按學曆選人的論調,包括“招聘效率論”“學曆等級論”“學曆公平論”等等。所謂“招聘效率論”,就是按學曆選人,會提高招聘效率,且不會影響整體招聘質量。

部分用人單位HR就表示,來應聘的人太多,碩士研究生都一大堆,簡單便捷的方式,就是按學曆來進行篩選,這可能會漏掉個別優秀人才,但整體招聘質量不會受到影響。

支持這一觀點的,就是“學曆等級論”,即按學曆高低,把求職者分三六九等。“學曆公平論”則和“分數公平論”一樣,認為在當前的社會環境中,要避免人情因素對就業、升學的影響,就需要學曆、分數這些硬指標,否則,那些無權無勢的大學畢業生,真能靠能力打動用人單位嗎?也就是說,“學曆公平論”者擔心不按學曆選才,會出現關係就業、拚爹就業。



如今年7月,中國石化浙江石油分公司公布2024年春招擬錄用結果,其中數據分析崗擬錄用兩名分別來自杭州師範大學與湖北經濟學院的本科生,遞補名單中卻出現哥倫比亞大學等知名院校碩士研究生。由於兩所國內大學並非“985工程”“211工程”院校,這次招聘被網友質疑是“蘿卜坑招聘”。

不難看出,用人單位按學曆選人,社會輿論不認為是學曆歧視,而不按學曆選人,反而被質疑有違就業公平,懷疑這背後有貓膩。

必須明確,用人單位按學曆選人,不會帶來“就業公平”,而會破壞“就業公平”。按學曆選人,不是重視人才,而會加劇社會存在的學曆內卷,並因“重學曆,輕能力”而影響到人才的整體質量。

非985、211、“雙一流”不錄,這對量大麵廣的“雙非”院校畢業生來說,是不公平的。進一步說,這是按高考成績選人,否定普通院校學生的努力,也會影響普通院校堅持辦學定位,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如何解決“學曆歧視”

要根治學曆歧視,就需要回應前述“寬容”、支持學曆歧視的論調。

首先,在監管層麵,要明確對所有形式的學曆歧視說不。

要把“嚴禁發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樣的招聘信息”拓寬到所有招聘中,而不隻是校園招聘。另外,要對用人單位的招聘進行過程性監管,鼓勵、支持大學畢業生維權,舉報用人單位存在的隱形學曆歧視問題。

如用人單位在招聘時流露出看不起非名校學生的看法,或者貶低某校畢業生,學生可向學校、媒體反映,監管部門要介入調查。其實,隻要監管部門下定決心治理,要查證用人單位存在的隱形學曆歧視也沒那麽難。

今年10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就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各地區對人力資源市場開展專項整治,集中查處了一批招轉培(培訓貸)、虛假招聘、就業歧視、非法勞務派遣等違法案件。學曆歧視作為就業歧視的一種情形,也就在監管範圍之內。

再次,要清理把高校分三六九等的教育管理與評價體係。

我國“985工程”於1998年啟動,支持39所高校結合國家創新體係進行重點建設。“211工程”於1993年啟動,先後共有112所高校納入建設範圍,全部高校均屬全國普通高等學校。

從2017年起,國家將“211工程”和“985工程”等重點建設項目統籌為“雙一流”建設。而“雙一流”建設的一個重要目的,就是克服“985”、“211”建設中存在的身份固化、競爭缺失問題,通過“重在建設”、“引入競爭”,起到實際的建設成效,並防止給高校貼標簽。



遺憾的是,一方麵,“985”、“211”的學校身份標簽依舊保留,並沒有得到清理,在每年高考中,985率、211率(指考生被985、211院校錄取的比例)還是評價基礎教育辦學質量的重要指標。

另一方麵,“雙一流”成為入選建設名單高校的新標簽,針對這一問題,在第二輪“雙一流”建設中,不再區分“一流大學”“一流學科”建設名單,但是,把學校等級化、標簽化的思維依舊頑固。隨著“雙一流”的推進,加上之前的985、211標簽,有的普通本科院校甚至被稱為“四非”高校,非985、非211、非“一流大學”、非“一流學科”。

這是極不利於高等教育發展的。我國高等教育毛入學率2019年已經超過50%,高等教育進入普及化時代,不能再用精英教育思維對待高等教育發展。如果還把高等學校分層次、等級,那麽,再怎麽擴大教育資源,都無法緩解社會存在的教育焦慮,因為“最優質”的隻有2%、5%。

我國要建設教育強國,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養質量,拓寬學生的成才選擇,就必須破除“唯學曆”“唯名校”學曆歧視。否則,基礎教育的應試化、功利化很難得到扭轉,高校也因缺乏平等競爭環境,難以辦出各自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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