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餘華英拐賣兒童案在貴陽重審,她被指控拐賣17名兒童。極目新聞記者獲悉,本案將依法擇期宣判。
餘華英被從看守所帶到法院參加庭審 (圖:央視新聞)
據極目新聞此前報道,貴州女孩楊妞花1995年在貴陽被拐賣到邯鄲,2021年尋家成功後,2022年報警找到拐賣自己的人販子餘華英。2023年7月此案開庭,餘華英被指控拐賣11名兒童,此後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其死刑。餘華英提出上訴後,2023年11月28日案件進行了二審。此後,警方又查明餘華英涉及其他的拐賣案,貴州省高院將案件發回重審。
2024年10月11日上午,餘華英拐賣兒童案在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檢方查明,餘華英新涉及4起拐賣案,受害兒童達6名。其中2起係餘華英與情夫龔某良(已故)合謀作案,兩人在貴州安順先後拐走諶氏兩兄弟、王氏兩兄弟,其中諶氏兄弟中的哥哥被她中途遺棄,另外3個孩子均被他們以3500-4000元的價格賣掉。另外2起則由餘華英與丈夫王加文合謀作案,兩人先後在雲南大理、麗江拐走2名兒童,販賣至河北邯鄲。
這樣,餘華英此次受審時,檢方指控她拐走的孩子達17名,分別來自12個家庭。當天的庭審持續到下午5點多,最終案件將擇期宣判。
楊妞花(右)及被拐受害家長進入法庭 (視頻截圖)
庭審結束後,楊妞花表示:“餘華英今天態度非常惡劣,對她有利的情節,她都記得非常清楚,還在拐賣金額這些細節上進行反駁。而所有對她不利的事情,她都說不記得,還將責任推給丈夫和情夫,說男人才是主導。”楊妞花介紹
,公訴機關的建議量刑仍是死刑,但法院當天未進行宣判。
楊妞花的姐姐楊桑英也說:“餘華英態度非常惡劣,在法庭上和我妹妹吵架,說沒有虐待過我妹妹,也和其他尋親家長吵架,還說‘你們想怎麽說就怎麽說’。她沒有一句誠懇的道歉。”
兩個兒子被餘華英拐賣的家長張榮仙對極目新聞記者表示:“餘華英在法庭上百般狡辯。我的兩個兒子,她隻承認是她拐走的,而賣的過程,她都推給情夫龔顯良。龔顯良都死了這麽多年,她知道是死無對證,想鑽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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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販子餘華英再受審,檢方建議死刑,被拐者楊妞花:她像後悔沒弄死我
10月11日上午,餘華英拐賣兒童案在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開庭審理。經過7個多小時的庭審,案件未當庭宣判。
11日17時許,被拐者楊妞花與其他被拐兒童家庭的受害者陸續走出法庭。對於餘華英庭審上的態度,他們紛紛表示不滿,“她沒有一點悔過認錯的態度,我們怎麽可能原諒她。”
“她一滴眼淚沒有流,一句道歉沒有說。全程耷拉著眼,仿佛要睡著的樣子。”楊妞花透露,此次餘華英被指控拐賣的兒童人數為17人,麵對不利的情況,一概回複“不知道、不記得”,而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仍是死刑。
她提到了一個細節,庭審中,她與餘華英曾有2次15秒以上的對視。“她半眯著眼,很不友善,像是覺得當時怎麽沒有弄死我。”
庭審現場:餘華英把責任推給丈夫和情人
回憶起整個庭審,楊妞花記得最清楚的是,餘華英麵對有利於自己的情節,小到細節都印象深刻,而麵對不利於自己的情節,她一概是“不知道”、“不記得”。
楊妞花透露,整個過程中,她一滴眼淚沒有流,一句道歉沒有說,坐在被告席上,低著頭,態度冷漠。“最多往上翻一下眼皮,往前麵看看。”
原審一審時,楊妞花曾當庭詢問餘華英,“你記不記得我”,並且讓餘華英記住,“你是我送上法庭的”。楊妞花提到了這樣一個細節,庭審中,她與餘華英曾有2次15秒以上的對視。“她半眯著眼,很不友善,像是覺得當時怎麽沒有弄死我。”
楊妞花透露,此次重審,餘華英被指控拐賣兒童的人數由原審的11人升至17人。麵對新增的6名被拐兒童,餘華英對拐賣經過及相關證據都沒有異議,但是她認為,與丈夫王加文一起拐走的兒童,都是由王加文賣出的,她沒有拿到錢。但被拐兒童的證詞卻明確的是,一個女性,高身高,高顴骨,短發,將他們帶走。
“17個被拐兒童,涉及到12個家庭。重審的庭審現場,一共到了8個家庭親自到了,還有一個家庭成員表示不想麵對,委托了律師到場,相當於一共到了9個家庭。”楊妞花說,庭審中,餘華英否認了曾經毆打過被拐的孩子,否認了曾經實施過虐待行為。公訴機關給出的量刑建議是死刑。而麵對楊妞花等人提出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償,餘華英表示“願意給,但是我沒錢”。
楊妞花的代理律師王文廣告訴記者,7個多小時庭審中,合議庭充分保障了控辯雙方,以及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等各方的各項權利,公訴人對餘華英的各起犯罪事實逐一出示了證據。“餘華英對主要事實,還是認的。但對於一些細節,有異議。對於當年的一些細節,但凡是對她不利的,均是‘我不記得了’,但是對她有利的,她記得非常清楚。”
“她把事情都推給了丈夫王加文和她已經去世的情人龔顯良身上。”王文廣透露,餘華英的求生欲望很強,但實際上她的態度,對於被拐家庭來說,卻造成了再次的傷害。“休庭期間,如果沒有出現新的證據,案件可能會因案情重大,提交審判委員會擇期進行宣判。如果出現了新的事實和證據,可能還會有二次開庭。”
法庭外:被拐21年女兒或被找到
10月10日晚,在餘華英拐賣兒童案重審開庭前,楊妞花的姐姐桑英曾在社交平台寫下這樣一段話:“每次來開庭,都有很多尋親的叔叔阿姨們陪著我們姐妹倆,他們來自不同的地方。看著叔叔阿姨們,真的是特別的心疼,也很心酸。他們就好像當年我的爸爸媽媽一樣,為了找孩子跑了很多地方,甚至他們都是走哪睡哪,連吃飯都是在路邊上吃。小時候一直不能理解,世界上為什麽要有人販子呢?可就真的是有。希望所有的人販子都能得到該有的懲罰,也特別希望叔叔阿姨們能早日與他們的孩子團聚……”
10月11日,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的門口,早早聚集起尋親家長。他們共同簇擁著楊妞花等人走進法院,齊聲高喊著“妞妞加油”,為楊妞花,也為一路克服艱難的自己,鼓勁。
法院內,楊妞花等人與人販子唇槍舌戰,法院外,這些尋親家長高舉著各自孩子的尋人啟事,期望在一閃而過的鏡頭裏留下痕跡。有家長哭喊著,“希望你也能夠勇敢站出來,我的寶貝”。也有一位母親,用粗糲的手指胡亂擦著眼淚,“爸爸已經倒在尋親路上。媽媽一邊打工一邊找你,我隻是想在有生之年見見你,知道你過得好不好。媽媽已經60多歲了,快要找不動了……”
11日14時許,法院門口傳來一陣嚎啕大哭。一名母親舉著女兒的尋人啟事,經過20多年的尋找,她的女兒周君可能找到了。接下來將等待最終的核實。
奇跡出現在一位尋親家長的直播間。一位恰好在看直播的女孩表示,她的情況和尋人啟事上的信息很像。她記得自己叫周君,記得自己穿著尋人啟事上的裙子。遺憾的是,被人販子燒掉了。
周君的尋人啟事上寫著,周君出生於1997年1月5日,失蹤時間是2003年12月12日。失蹤地點是貴州省貴陽市北郊小學門口。
周君的媽媽李豔,在與女孩簡單通話後,一度手腳顫抖,不住地重複著“她被打了,她說她被人販子打了……”
21年的尋女之路,李豔走得艱難。他們報了警、采了血,在尋親網站發帖求助,然而女兒的杳無音信。
“女兒當時讀二年級。那天中午我們沒有去接她,下午外婆打來電話,說孩子不見了。我們趕去詢問,得知女兒中午放學時被一個女子帶走了。”李豔記得,女兒圓圓的臉蛋,紮著尋人啟事上類似的發型。李豔與女孩進行了簡單的通話,女孩記得自己在貴州被拐記得自己在北郊小學讀書,讀二年級。“我想過的,女兒會不會有一天看到我的尋人啟事,所以每次這種庭審現場,我都會來試試看。”
“女孩現在生活在湖北。但是其他細節她記不清了。她說她被人販子帶走後,被打得很嚴重,傷到了頭。我很心痛又很擔心。”李豔已經加上了女孩的微信,她說需要等待女孩想想更多細節,再決定下一步怎麽做。
很長一段時間,李豔渾渾噩噩地靠在牆上,好像在想些什麽。至於是否要趕去湖北,她表示需要想一想。
庭審7小時,未當庭宣判
2023年7月14日,餘華英拐賣兒童案在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餘華英於1993年至1996年期間,夥同龔顯良(已故),為牟取非法利益,在貴州省、重慶市等地流竄,物色合適的孩童進行拐賣,得手後二人將被拐兒童帶至河北省邯鄲市,通過王某付(另處)、楊某蘭(另處)介紹,尋找收買人進行買賣,以此獲利,其間共拐賣兒童11名。
餘華英曾在法庭上供述,與龔顯良同居期間,餘華英生下一個男孩。通過河北邯鄲的中間人,他們以5000元把自己兒子賣了,也開啟了拐賣兒童非法斂財的之旅。
2023年9月18日,該案在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餘華英被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餘華英認為一審判決太重,當庭表示要上訴。
案件二審開庭後,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對餘華英拐賣兒童案作出二審裁定,發回重審。法院認為,原判遺漏原審被告人餘華英其他拐賣兒童的犯罪事實,部分事實不清楚,為查清上訴人餘華英全部犯罪事實,應予重審。
2024年10月11日上午10點,餘華英涉嫌拐賣兒童案在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一審開庭,經過7個多小時的庭審後休庭,案件未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