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浙報集團“潮新聞”,8月25日,杭州2名工人為業主安裝空調時,不慎從10樓墜下。該小區居民介紹,兩人在拆除空調外機,準備給房東安裝新空調,外機還沒拆下來,兩個人就掉下來了。警方表示,當日早上該小區確有墜樓發生,傷者的身份信息和墜樓原因還在調查中。
事發後,網友紛紛對工人表示關心。從法律上看,為了防範此類意外,工人該怎麽做?
瀟湘晨報記者采訪了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的姚誌鬥律師,他表示,首先,安裝工人要取得特種作業的資格,其次要經過高空作業及安全防範等必要培訓,最後,施工時要檢查及核實作業環境,提前做好防護措施。
在評論區,除了對工人的關心,也有網友表示,發生這種事,業主是否也會有責任。類似事件中,業主雇傭工人安裝空調,工人發生墜樓,業主會擔責嗎?姚誌鬥表示,可能雙方均須擔責。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條第一款規定,“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如果業主委托個人而非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安裝作業,或者委托無證人員進行安裝作業,存在選任過失,應承擔相應的過錯責任。
姚誌鬥表示,工人安裝空調屬於高空作業,安裝人員在上崗前,必須接受專業的安全教育培訓,具備相關的從業資質(特種作業操作證),並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並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開展作業,如果因自身未盡到注意和安全防範責任,自己可能也要擔責。
“業主雇傭工人安裝空調,是需要核查對方從業資質的。”姚誌鬥表示,業主可以核查對方單位的高空作業及個人的從業資質,委托前或簽署合同時要求對方提供,如果有條件可以對於證件真實性多方麵進行核實。
如果業主明知工人沒有做好安全措施(或沒有安全資質),沒有提醒製止,放任其進行施工,這種情況下工人墜落,業主要擔責嗎?姚誌鬥表示,這種情況下也要擔責,高空作業的委托,業主也要有安全防範和提醒責任,如果放任或大意,那麽也要對產生的後果擔責。
“為了防範此類事情發生,業主也做好相關工作。”姚誌鬥表示,業主要選任有資質、有經驗的專業機構,對於安裝人員有權核實資質、高空作業經驗等,盡到安全提醒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