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一棟使用10多年的商務樓的地下停車場,維修一年半後變成了KTV娛樂城。因多次溝通無果,今年3月,商戶們向當地12345政務熱線投訴。經規劃、交警、城管等部門確認,地下停車場變KTV娛樂城改變了原規劃用途,要求恢複原狀。但半年時間過去了,拆除工作沒有進展。
8月15日,上遊新聞記者從山東省濟南市曆下區城市管理局了解到,涉事地下停車場的違規認定工作已經處理完成,根據濟南市相關規定,目前由交警部門進行處理。而曆下交警大隊指揮中心則表示無法回複。據8月14日濟南市交警支隊回複12345政務投訴件內容顯示,曆下交警大隊稱暫時無法進行整改和處罰。
地下停車場改建的KTV。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2458平方米地下停車場改成KTV
張先生是濟南市曆下區解放東路三箭東鴻廣場的商戶,自2009年前後入駐時,地下一層為停車場,主要用於商戶和外來人員停車。2022年下半年,地下停車場開始進行封閉維修,到今年3月時,商戶們發現原本的地下停車場被整體出租,還變成了KTV娛樂城,且地下停車場的出入口被封堵。“商務樓一共有六層,總麵積11733多平方米,地麵的停車位很少,無法滿足商戶和客戶停車需求,現在都是在亂停車。”張先生說,因停車問題影響到商戶們的正常經營,發現地下停車場被改變用途後,商戶們開始投訴。
上遊新聞記者獲取了一段拍攝於8月15日的現場視頻,視頻顯示,KTV的大門在商務樓一層,臨近原來地下停車場出入口,通過大門進入地下一層後是已經裝修完成的KTV大廳和包間,目前已停業。而在原地下停車場的出入口能清楚看到通道被封堵,隻留下一扇門的空隙。通過空隙進入,地下堆放著啤酒箱等物品。
上遊新聞記者注意到,地下停車場原本安裝道閘的位置已經換成了一個餐飲店的門頭,頂部還掛有牌匾。“原來聽說要改成餐廳,後來沒開起來,門頭就沒拆。”張先生和一些商戶說。另據規劃部門出具的竣工圖顯示,地下一層在規劃備案中的用途為停車場,麵積為2458平方米。
原地下停車場的入口還曾被加裝門頭。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針對該情況,張先生等人投訴到了當地12345政務熱線。5月7日,濟南市交警支隊回應稱,經多次現場核實,東鴻廣場地下一層屬於規劃的配建停車場,現場查看已經將停車場改造成了KTV娛樂場所。將進一步向濟南市規劃局調取相關規劃,並積極對接產權所有人。經初步核實,解放東路27號三箭東鴻廣場地下停車場是配建專用停車場,屬於已建成並投入使用的建築物,其改造成KTV娛樂場所的行為涉嫌違建,屬於擅自變更規劃使用性質,符合《濟南市城鄉規劃條例》相關的情形。根據規定,擅自變更已建成並投入使用的建築物規劃使用性質的,經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認定後,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將移交曆下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
5月20日,曆下區政府的回複卻推翻了交警支隊的說法。曆下區政府調查後表示,東鴻廣場商務樓宇於2002年開發,辦理土地建設規劃和建設工程規劃,開發商於2009年5月取得房產證,該處建築從開發到建成手續齊全,不存違法違章建築的問題。其停車場屬於配套停車場。關於東鴻廣場地下一層車庫改變使用性質問題,根據《濟南市停車條例》、《山東省實施辦法》等相關內容,未依照規定配建停車場(庫)的,由規劃部門依法處罰,責令其補建。未經批準,擅自停用停車場(庫)或者改變停車場(庫)使用性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自責令改正之日起,按照停用、改變功能或者挪作他用的停車位數,每一停車位每日罰款一百元。該處改變車庫使用性質的行為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交警和區政府回複內容明顯不同。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交警部門稱暫時無法整改和處罰
到底歸誰管?為了找到答案,商戶們再次進行了投訴,5月21日,濟南市交警支隊告知商戶,將根據市規劃局的具體規劃進一步查處,但查處需要一定的期限、短期內無法完成。“這一等又是快一個月,社區、城管、交警來了幾次始終沒有明確說法。我們隻能再次向12345政務熱線投訴。”
6月18日,針對商戶們的多次投訴,濟南市交警支隊又一次回複稱,5月24日收到市規劃局提供的地下車庫規劃圖函告,但是規劃圖無詳實泊位數,暫時無法進行整改和處罰。5月28日,大隊(曆下交警大隊)對產權方進行了詢問,口頭要求恢複原貌,大隊也成立了工作專班,持續推進占挪用配建停車場整治工作。查處需要一定的時間,短期內無法完成。
“又快兩個月過去了,還是沒有一點拆除的跡象。”張先生說,8月14日時,曆下交警大隊一位田姓警官曾聯係到投訴業主稱,要求其不要再撥打12345政務熱線投訴,可以到曆下交警大隊當麵溝通。
拆除占用停車場的KTV到底難在哪?8月15日,曆下區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員表示,正如政府回應所說,地下停車場不屬於違章建築,隻是被擅自改變了用途。根據《濟南市停車條例》相關規定,處理權責在曆下交警大隊。
對於為何要將地下停車場出租給KTV經營者,上遊新聞記者以商戶身份聯係到產權方朱姓負責人。他表示,當時出租的情況他並不清楚,目前正在配合政府進行處理。該租賃合同到9月30日期滿,也不會續租,後期將根據要求進行處理。
此外,8月15日,上遊新聞記者還多次聯係負責處理此事的曆下區交警大隊,田姓警官留給商戶的電話始終無人接聽。曆下區交警大隊指揮中心工作人員稱,無法回答。在8月14日回複12345政務熱線投訴件時,濟南市交警支隊也僅複製了6月18日的回複內容。
“其實我們的訴求很簡單,就是恢複原停車場使用性,避免消防隱患、擾民,為業主提供停車便利。希望不要再讓我們等待半年。”張先生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