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拒絕幹部前男友車內發生性關係被打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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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近日媒體報道的唐某某涉嫌故意傷害罪不起訴案件,威海市環翠區成立聯合調查組,對案件辦理及網上反映情況等依法依規開展調查。經調查查明:

唐某某,男,1976年生,中共黨員,威海經濟技術開發區崮山鎮人大原副主席;劉某某,女,1982年生,威海經濟技術開發區政法工作部工作人員。2018年6月至2023年6月期間,兩人多次發生不正當男女關係。

該案發生在2023年。當年6月9日,唐某某、劉某某相約見麵,因情感糾葛在唐某某車內發生衝突,劉某某麵部受傷,不存在唐某某違背劉某某意誌強行發生性關係的情形。6月11日,兩人達成書麵和解協議,約定由唐某某向劉某某支付1萬元、雙方斷絕所有關係,劉某某收到1萬元後隨即向公安機關報案,稱受到唐某某毆打。經鑒定,劉某某鼻部所受損傷構成輕傷二級,右眼部所受損傷構成輕微傷。後威海市環翠區公安分局以唐某某涉嫌故意傷害罪向威海市環翠區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環翠區檢察院受理後,全麵審查在案證據,依法訊問唐某某,聽取劉某某意見,依法退回補充偵查,就傷情成因組織法醫和醫療專家分析論證,就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和案件處理等問題舉行公開聽證,認為唐某某構成故意傷害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對唐某某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

經全麵調查並結合在案證據,聯合調查組認為,關於傷情成因,劉某某稱是唐某某用拳故意毆打所致,唐某某辯解是用胳膊抵擋劉某某抓撓時碰到劉某某眼鏡所致,現有證據因雙方各執一詞,經多方偵查取證,沒有獲取到視頻監控、第三方證人證言等其他證據予以佐證,唐某某構成故意傷害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唐某某作為黨員幹部,違反生活紀律和公職人員道德要求,劉某某作為公職人員,違反公職人員道德要求,造成不良影響。依據相關規定,給予唐某某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給予劉某某政務撤職處分。

威海市環翠區聯合調查組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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