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校園霸淩致死案,六名嫌犯被判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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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前的一樁校園霸淩致死案,近來在馬來西亞引發熱議。

當地時間7月23日,得知殺害兒子的凶手們被改判絞刑後,馬來西亞國防大學學生祖法漢(Zulfarhan Osman Zulkarnain)的父母雙雙流下熱淚,跪謝在法院門口,不停磕頭。他們念叨著,“感謝上蒼,捍衛了我兒的正義。”出庭時,他們特意穿上印有“為祖法漢伸張正義”“對霸淩說不”等英文字樣的上衣。

今年7月23日,得知殺害兒子的凶手們被改判絞刑後,祖法漢的父母跪謝在布城上訴庭的門口。

這起震驚全球的悲劇發生在2017年5月,年僅21歲的海軍學員祖法漢在校內慘遭同學霸淩致死。吉隆坡高等法庭曾在2021年裁定六名主要嫌犯誤殺罪名成立,判處18年監禁。但祖法漢的父母對此表示不服,並向司法機關提起上訴,要求改判死刑。

祖法漢的母親哈瓦·奧斯曼(Hawa Osman)說,“自從祖法漢死後,我每晚都以淚洗麵。我希望那些霸淩者能體會到我已故兒子所承受的痛苦。”由於長年哭泣,這位母親於2018年患上了嚴重的白內障,還伴有高血壓。她和丈夫也不再讓家中其他的兒女去外地求學,尤其不希望他們踏入軍校大門。

祖法漢在馬來西亞國防大學就讀時的照片。

該案件自起訴以來,受到新冠疫情等諸多因素的影響,一直拖到今年7月23日才由布城上訴庭作出判決。上訴庭推翻了先前誤殺罪的判決,改判六人謀殺罪名成立,必須麵對絞刑。

馬來西亞華人林欣(化名)認為,該案“改判死刑”是天經地義的。“這個霸淩事件的性質非常惡劣,不判死刑不足以糾正社會風氣。”林欣向《鳳凰周刊》表示,“涉案人員均已成年,應為自己的行為負上最大責任。我相信大多數馬來西亞人都會支持死刑的判決。”

這起校園霸淩致死案的司法進展為何會如此曲折?在馬來西亞,校園霸淩又是怎樣的存在?

被所謂的“朋友”活活燙死

“救命啊!好熱啊!”2017年5月21日,馬來西亞國防大學宿舍內,祖法漢絕望地大喊著。他因被指控盜竊同學的筆記本電腦,在宿舍遭到虐待,不過祖法漢堅決否認盜竊指控。為了迫使他承認盜竊,施暴者不斷升級對他的暴力。據說,有二三十名學生參與了這起施暴,施暴行為持續了整整兩天。

事後通過屍檢,法醫薩爾瑪·阿爾沙德(Salmah Arshad)發現祖法漢身上有多達90處傷口,其中29處為三級燒傷,全身燒傷麵積達到80%,另外還有嚴重的瘀傷及骨折,這些傷口主要由熨鬥、衣架、皮帶等造成。就連他的生殖器,也慘遭燙傷。

祖法漢的屍檢圖顯示,他全身多處被熨鬥燙傷。

“燒傷帶來的心髒腫脹和腎衰竭導致了他的死亡。”阿爾沙德披露,由於傷勢過重,祖法漢即使第一時間被送醫,恐怕也難逃一死。

祖法漢的生前好友穆罕默德·艾曼·奧法 (Muhammad Aiman Aufa) 在庭上表示,2017年5月22日,他在宿舍裏看到了躺在床上的祖法漢,他全身布滿水泡和黑斑。由於清醒時上藥太痛,祖法漢生前甚至拜托他人等他熟睡之後再幫他上藥。

六名被改判死刑的嫌犯中,有五人承認曾用熨鬥燙傷祖法漢,另一人則被指控教唆並指示其他五人實施虐待行為。這其中,好幾位竟然自稱是祖法漢的朋友。

作為主要施暴者,穆罕默德·阿菲夫·納吉穆丁(Muhammad Afif Najmudin)承認自己兩次將發燙的熨鬥放在了祖法漢的大腿上。阿菲夫說,當時祖法漢隻穿著一條平角短褲,被熨鬥燙到時,“他縮回了腿,大聲哭喊起來”。阿菲夫聲稱,平日裏他與祖法漢關係很好,因此無意傷害他並致其死亡。

警方展示了殘害祖法漢時使用的蒸汽熨鬥。

同阿菲夫一樣,另一名施暴者穆罕默德·阿紮穆丁(Muhammad Azamuddin)也稱自己與祖法漢關係不錯。當被問到“既然身為朋友,為何參與對他的施暴”時,阿紮穆丁辯解說,自己本來隻是想給祖法漢一個忠告,“我不知道我的行為會對他造成傷害,因為他當時身上沒有任何傷痕”。

法庭上,阿紮穆丁還向祖法漢的父母公開道歉。為了擺脫刑罰,他在最後打起感情牌,聲稱自己陪伴祖法漢度過了人生中最後的日子,甚至還曾幫他上藥。阿紮穆丁說,祖法漢向自己表達過對父母的思念,還說因為不想讓父母擔憂而不敢同他們聯係。聽完阿紮穆丁的敘述,坐在公眾席上的哈瓦·奧斯曼淚流滿麵。

身著軍校製服的祖法漢(中)與父母的合影。據說,他的理想是擔任海軍艦艇艦長。

施暴者家長以巫師身份造謠

無論阿紮穆丁和阿菲夫等人事後如何辯解,都改變不了殘害同學的事實。不過,他們的罪孽不隻在施暴方麵,還在於對祖法漢的救治上。

死亡前一天,祖法漢被施暴者送往一家醫療診所救治,最終因傷勢過重去世。該診所主治醫師阿茲法爾·胡辛(Azfar Hussin)披露,祖法漢生前兩次在阿紮穆丁等人的陪同下來到自己的診所尋求治療,不知內情的他曾將施暴者誤認為是祖法漢的朋友。

首次見到祖法漢時,阿茲法爾就被他的傷勢驚到了。他表示,自己的診所太小,祖法漢應該去更大的醫院接受治療。當時,阿茲法爾還為祖法漢寫了一封轉診信,卻遭到施暴者的拒絕。這些人謊稱,祖法漢是在軍營訓練期間因遇上爆炸而受的傷。

四天後,即2017年5月31日,阿紮穆丁等人又將祖法漢送來阿茲法爾的診所。此時祖法漢的傷勢更嚴重了。阿茲法爾說,他當時看起來虛弱、疲憊且脫水,“與四天前相比,祖法漢需要外人的協助才能脫下衣服,而四天前,他可以獨自完成。”阿茲法爾再次要求將祖法漢轉往大的醫院治療,但無論施暴者還是祖法漢本人都沒有聽從他的建議。

阿茲法爾的擔憂很快成真,祖法漢離開診所後的次日,便倒在了宿舍裏。此時,阿紮穆丁等人終於肯將他送去醫院,但為時已晚。祖法漢去世後不久,馬來西亞警方便將他的死亡定性為謀殺,並迅速逮捕了36名涉案學生。由於案件情節過於殘暴,馬來西亞時任國防部長希沙姆丁·侯賽因發話說,“任何肇事者都不會得到饒恕。”

被指控參與虐待祖法漢的部分嫌犯,他們正被帶往法庭。

不僅施暴學生凶殘,他們的家長也足夠狠毒。此案中,一名被告學生的父親竟然在法庭上聲稱自己是巫師,因為獲得神靈的“指示”,才指控祖法漢盜竊了電腦。這一邪說讓祖法漢的父母表示難以接受,他們認為不少參與霸淩的學生正是因為聽信該邪說,才加大了對兒子的施暴力度。

祖法漢的父母認為,如果不是那個家長以巫師的身份造謠,祖法漢說不定能活下來。哈瓦·奧斯曼說,這個巫師的所作所為讓她感到憤怒,“他聲稱自己通過使用物品作法,聽到了祖法漢的名字,就斷言手提電腦是我兒子偷的……如果可以的話,我希望這個巫師也能遭受此罪,讓他嚐到被熨鬥烙下傷口的滋味。”

令人痛心的是,案發七年來,這六名施暴者的家長從未向祖法漢的父母表達過歉意,盡管他們經常在法庭上碰麵。

改判死刑引發爭議

祖法漢的死,與其說是施暴者的罪孽,不如說是馬來西亞整個國家的悲哀。

得知祖法漢受虐後,作為朋友的艾曼先後將兩份匿名信放在大學高層管理人員的辦公區域,試圖讓對方知道祖法漢的遭遇。信中寫道,“如果你還有人性,請埋伏在410號房(祖法漢所在宿舍),那裏有人需要緊急治療。”

祖法漢的生前好友艾曼曾向學校高層發出匿名求救信,卻沒有回應。

不幸的是,這兩封匿名信非但沒能引起學校高層的重視,還被曝光在校園群組內。施暴者得知後,迅速將祖法漢轉移出410號房。艾曼則由於擔心與祖法漢一樣遭到霸淩,不敢進一步采取行動。事後,他為自己沒能挽救朋友的性命而感到懊惱。他在法庭上自責道,“如果我知道他會死,我一定會送他去醫院。”

同樣作為證人的醫生阿茲法爾,雖然兩度建議將祖法漢送去更大的醫院進行治療,但其行為也僅局限在醫生的本職工作內,沒能進一步采取幹預措施。

祖法漢父母也為兒子的慘死感到自責。祖法漢的父親祖爾卡尼安·伊德羅斯告訴當地媒體,祖法漢曾告訴過家人,自己在校園裏遭到同學的圍毆,但自己沒有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也沒過多追問。哈瓦·奧斯曼則回憶說,在與兒子通電話時,她覺察到兒子的異樣,但沒能引起她的警覺。

祖法漢的母親哈瓦·奧斯曼經常去兒子的墓地看望他。

祖法漢的死,不僅給家人帶來無限的痛苦,也嚴重撕裂著馬來西亞社會。

改判死刑的決定雖然大快人心,但依然遭遇了不少反對聲浪。布城上訴庭做出判決後,馬來西亞人權委員會(SUHAKAM)、馬來西亞反死刑與酷刑組織(MADPET)等團體立刻表示反對。馬來西亞反死刑與酷刑組織發言人查爾斯·赫克托(Charles Hector)呼籲將死刑刑罰減為長期監禁。他搬出理由說,“自2018年以來,馬來西亞政府就承諾,會在正式廢除死刑之前暫停執行死刑。”

馬來西亞人權委員會則將“改判死刑”的行為視為該國司法史上“悲傷而莊嚴的時刻”。該機構認為,“改判死刑”違背了全球廢除死刑運動,當前許多國家都將死刑視作“不人道且侵犯基本人權的行為”。該組織表示,在此背景下,應當強調改造的必要性,如此才能將罪犯轉變為對社會負責和有建設性的成員。

與上述人權組織不同,,馬來西亞預防犯罪基金會(MCPF)則認為,“改判死刑”的行為是恰當且公正的。該組織高級副主席阿尤布·雅各布(Ayub Yaakob)表示,將人折磨致死是對人類準則的公然違反,尤當這種行為是由受過教育的人實施時。雅各布提到,伊斯蘭教一向禁止那些不顧他人安危而奪取他人生命的行為。他還提醒說,“馬來西亞人權委員會需要明白,雖然政府已經廢除對謀殺和毒品販賣案的強製性死刑,但法官仍有權力和自由裁量權來判處死刑。”

麵對爭議,主持該案件的上訴庭法官哈達麗雅 (Hadhariah Syed Ismail) 表示,鑒於阿紮穆丁等六名主要嫌犯行為的殘忍性,判處死刑是合理的。“我們同意檢方的觀點,即謀殺的實施方式‘不僅震驚了司法良知,甚至震驚了社會的集體良知’,這起案件是罕見的令人發指的犯罪案件。這種殘忍行為必須予以製止。”

不過,此次判決並非終審。上訴庭改判死刑的當天,六名主要嫌犯的代理律師表示,將會繼續上訴至馬來西亞聯邦法院。因此,死刑裁決能否得到落實,還有待觀察。如果最終的裁決無法平息爭議,勢必會給馬來西亞的社會穩定帶來挑戰。

2017年6月3日,祖法漢被安葬在家鄉一處墓地。

大馬校園霸淩為何盛行?

雖然“祖法漢事件”血腥殘忍,但它隻是馬來西亞校園霸淩事件的冰山一角。

同樣在2017年夏天,馬來西亞大學生納溫遭到多名校友的欺淩——這些校友不僅圍毆納溫,還使用火器燒傷納溫背部,更將鈍器插入納溫的肛門並弄傷他的生殖器。此番毒打直接導致納溫腦死亡。

其實,這不是納溫首次遭到這群校友的虐待。早在高中時期,納溫就因為不肯加入學校內的小團夥而遭到霸淩。即使等到畢業,這群校友依舊沒放過他,在2017年6月9日晚製造了這場慘案。腦死亡的納溫僅在醫院住了6天,便宣告不治。

馬來西亞學生納溫遭到校友霸淩,致其腦死亡。

類似的惡劣事件源源不斷。今年3月,馬來西亞砂拉越地區某中學,一位13歲的男生先是被學長以“弄丟褲子”為由暴打一頓,次日又在宿舍被恐嚇脫光衣服,慘遭鐵條插入肛門,痛得他生不如死。今年6月,吉輦中學一名13歲的女學生在廁所遭到兩名同校15歲的學姐霸淩,兩位學姐輪流打耳光的視頻傳出後,引起各界人士的震驚。

今年6月,吉輦中學一名13歲的女學生在廁所遭到兩名同校學姐打耳光。

根據馬來西亞教育部門的統計,2023年該國共記錄有4994起校園霸淩事件,與2022年的3887起相比,呈現出大幅增長的趨勢。馬來西亞教育部宣稱,被舉報的這些案件均已得到調查,並采取了後續行動。 另自2012年以來,馬來西亞平均每年會發生3000多起校園霸淩事件。

據馬來西亞預防犯罪基金會披露,馬來西亞校園內存在著不同形式的霸淩,其中不乏有導致重傷或死亡的肢體暴力,而這些事件影響到該國84%的未成年人。

談到校園霸淩行為,在馬來西亞國立大學(UKM)教育係就讀的中國留學生鄭同學深有體會。在當地留學的三年間,他多次體驗過校園霸淩,深感痛苦與無奈。在鄭同學看來,霸淩事件的發生不僅是學生的個人問題,也與整個學校的氛圍有關。“學校給學生發送通知,基本都是用的馬來語,從不考慮我們留學生。”鄭同學告訴《鳳凰周刊》,“而當我們留學生遭到本地學生的霸淩時,老師更多選擇忽視,甚至充當那些學生的幫凶。”

為了防止青少年成為霸淩者,關注他們在學校的行為至關重要。

某次小組作業期間,鄭同學和他的中國同伴遭到本地同學和導師的共同霸淩。本地學生向導師造謠說,鄭同學和他的同伴隻在這次作業中幹了1%的活,還通過惡意截圖、禁止群組發言等方式阻撓鄭同學做出申辯。而他的導師在沒經過調查的情況下,就不分青紅皂白批評他說,“在馬來西亞,你們不做貢獻、不參與小組作業是一件極不禮貌且不正確的行為。”

最終,鄭同學和同伴得了小組最低分。事後,鄭同學試圖通過各種渠道向學校舉報這一霸淩行為,卻無疾而終。除了課堂上受到不公待遇,鄭同學也曾因為搬運行李、打飯等小事遭到當地學生乃至學校工作人員的霸淩。在他看來,這主要源於當地人根深蒂固的種族歧視。

身為馬來西亞第五代華人的林欣則認為,校園霸淩與種族歧視的關係不大。“霸淩事件是少數學生家庭教育的失敗,不應將其同種族或宗教掛鉤。”林欣告訴《鳳凰周刊》,“有人天生懦弱,有人骨子裏就是壞,這才導致了霸淩事件的發生。”如今為人父母的林欣不僅會給孩子灌輸正確的價值觀,還教她要學會保護自己。

在馬來西亞霹靂州安順中央醫院精神專科醫生鄒升見看來,霸淩行為主要與霸淩者的生理、心理或環境因素有關,其中大多數源自心理因素,且往往與原生家庭有很大關聯。“無論施暴者是因為失去雙親,或是源於父母的疏忽管教,都會讓他們在一個缺乏管控或正確的教育環境下長大。”

馬來西亞教育家長行動小組(PAGE)主席諾爾·阿齊瑪(Noor Azimah)認為,霸淩始於家庭,“學生從父母那裏學到(霸淩),並在學校裏強化了這種行為。”

因此,在他看來,家長是解決校園欺淩問題的主要利益相關者。“學校要想解決校園霸淩,需要得到家長的信任與配合。”

為了應對越來越多的校園霸淩,馬來西亞教育部計劃,將在校內增加指導和谘詢教師的數量。不久前,該國教育部副部長林慧英在議會上表示,“必須對霸淩者進行適當輔導,讓他們明白為什麽不應該參與霸淩。”

2023年1月28日,檳州首席部長曹觀友(一排左四)出席在聖芳濟國民中學舉行的活動時,擺出“停止”手勢,希望借此提高學生們的反霸淩意識。

近年來,要求製定反霸淩法的呼聲也愈來愈高。去年9月,馬來西亞教育部發布了《校園欺淩和性騷擾管理指南》,但不少專家認為這遠遠不夠。在他們看來,實施反霸淩法至關重要,因為它能讓霸淩者心存恐懼感,從而讓他們停止霸淩行為。

馬來西亞律師穆罕默德·阿克拉姆·阿卜杜勒·阿齊茲表示,教育部的指導方針是不夠的,需要通過執行帶有懲罰性的法規,才能給校園施暴者教訓。他還指出,目前的《刑法》僅適用於極端霸淩行為,而不包括口頭或是網絡霸淩等。“這就是為什麽我認為反霸淩法至關重要,它提供了一種更全麵的方法來幫助受害者。”

馬來西亞博特拉大學社會科學研究所副研究員莫哈末·納丘丁(Mohamad Naqiuddin Dahamat Azam )也認為,要想全麵解決霸淩問題,必須將其視為一種犯罪行為,並為此製定法律。“馬來西亞缺乏專門針對霸淩行為的法律,這對製止霸淩行為的努力構成了挑戰。現有法規更側重於對造成身體傷害的犯罪行為施以嚴厲懲罰,對言語霸淩的懲罰卻相當溫和。”

因此,不少專家建議馬來西亞借鑒美國和菲律賓目前實施的相關法規,盡快製定反霸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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