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揭秘"創始人阿桑奇將與美國達成認罪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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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電 據美聯社報道,當地時間24日提交的數份法庭文件顯示,“維基揭秘”網站創始人朱利安·阿桑奇將與美國司法部達成協議,承認一項重罪指控,這將使他免於入獄。

資料圖:朱利安·阿桑奇。

據報道,美國司法部在提交給法庭的一封信中表示,阿桑奇定於在美國西太平洋聯邦區馬裏亞納群島的聯邦法院出庭,承認根據《間諜法》提出的密謀非法獲取和傳播機密國防信息的指控。

報道稱,預計阿桑奇將在認罪和宣判後返回澳大利亞。宣判定於26日上午在馬裏亞納群島塞班島舉行。由於阿桑奇反對前往美國大陸,且法庭距離澳大利亞較近,因此該聽證會選擇在塞班島舉行。

報道指出,該協議確保阿桑奇承認有罪,同時免除任何額外的監禁。

阿桑奇的美國律師巴裏·波拉克尚未立即回複置評請求。

此前報道,阿桑奇現年52歲,2006年創辦“維基揭秘”網站。2010年,“維基揭秘”曝光大量阿富汗戰爭和伊拉克戰爭期間美國的外交電報和美軍機密文件,揭發了美軍戰爭罪行。阿桑奇隨即身陷官司,美國對他提出17項間諜罪名和1項不當使用電腦罪名的指控。

2019年,阿桑奇在英國被捕並被判入獄。隨後,美國以“維基揭秘”公布涉美機密文件危及他人生命安全為由,要求引渡阿桑奇。2024年3月26日,英國高等法院宣布,推遲裁決阿桑奇拒絕被引渡到美國的上訴案。英國高等法院5月20日做出裁決,阿桑奇可就引渡美國案繼續在英國上訴。

zzbb-bzbz 發表評論於
他扒下了漂亮國的底褲,犯了性侵罪
清如許1 發表評論於
hxz3140 發表評論於 2024-06-25 09:19:59
清如許1 什麽時候你代表美國說有充分證據了?有充分就該如何判決就判決,達成協議,嗬嗬,避重就輕的弄個輕罪,你這種傻逼上過美國法庭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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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罪被關了5年多,就知道你這傻逼在獄中不知時日,還有多少年才能出來?
華倫久費 發表評論於
幾十年前越南被這些白左毀了,今天阿富汗也是被這些白左毀了。
hxz3140 發表評論於
清如許1 什麽時候你代表美國說有充分證據了?有充分就該如何判決就判決,達成協議,嗬嗬,避重就輕的弄個輕罪,你這種傻逼上過美國法庭過嗎
清如許1 發表評論於
hxz3140 發表評論於 2024-06-25 05:18:09
清如許1連美國司法運行程序都不清楚,達成認罪協議許多往往就是為了擺脫長時間的糾纏和成本負擔有時不得已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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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嗬嗬,你敢說他的認罪是冤枉的?美國有充分證據證明他犯了間諜罪,你的洗白證據呢?你沒有,中共也沒有,你隻不過是中共的跟屁蟲,為反美而下作無底線地胡攪蠻纏而已。
嘉嘉樂 發表評論於
被迫認罪換取自由。真正犯罪的是美國的戰爭罪,偽造借口打伊拉克阿富汗,死了那麽多人,結局是什麽樣子。
LaoChiu 發表評論於
這是一個合情合理的交易(Deal)。奇哥“認罪”,換得自由,美國得到麵子。雙贏!
實際上,奇哥贏了上訴,免除了引渡之責,免除牢獄之災,奇哥目的達到了。
老頭衫 發表評論於
他無罪。世界需要真相
cwang28 發表評論於
很高興他終於獲得自由了
京西觀察使 發表評論於
有罪啊,成蕾不就被判了三年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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裘千裏 發表評論於 2024-06-24 20:28:19
言論自由有罪嗎?新聞自由有罪嗎?
hxz3140 發表評論於
清如許1連美國司法運行程序都不清楚,達成認罪協議許多往往就是為了擺脫長時間的糾纏和成本負擔有時不得已為之
hxz3140 發表評論於
清如許1 IS A MORON
清如許1 發表評論於
一個自己都承認的間諜重罪犯,居然有中共五毛為其詭辯是犯了言論自由罪。言論自由罪那是在一個在獨裁政權特別是中共黨國特有的重罪。
彎刀月 發表評論於
到了外麵好收拾他
裘千裏 發表評論於
言論自由有罪嗎?新聞自由有罪嗎?
alextelltale 發表評論於
沒辦法澳洲拗不過美國,給個麵子,雙方好交代。
DANIU_S 發表評論於
他不是美國人,頂多就是無授權竊取他國機密罪,不是叛國罪,因而不是死罪。
小毛er 發表評論於
恭喜阿桑奇。終於要獲得自由了。他本來就不應該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