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南都記者從陝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日前,西安市新城區人民法院執行完畢了一起涉未成年人名譽權糾紛案件。西安市某中學學生小美(化名)以同班同學小花(化名)的真實姓名為文中角色,發布含有淫穢內容的小說,給小花的心理造成了極大的傷害,被小花母親告上法庭。小美父母起初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後在執行法官的多次勸說下,書寫了《道歉信》並履行了金錢賠償義務,案件得以執行完畢。
西安市新城區人民法院出具的司法建議書。
小花與小美為西安市某中學同班同學。2022年9月,小美在其個人QQ主頁、QQ群中發布了以小花真實姓名為文中角色的含有淫穢內容的小說,該小說在全班同學間廣泛傳播,給小花的心理造成了極大的傷害,也嚴重影響了小花的正常生活和學習,後小花被診斷為情緒障礙。
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小花的母親將小美告上法庭,法院判決被告小美的監護人在班級內向小花書麵賠禮道歉,並賠償小花醫療費及精神撫慰金共計13000餘元。
法院判決生效後,看到小美的父母並未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小花的母親來到法院,申請了強製執行。執行法官多次聯係小美的父母,但小美的父母均以工作繁忙避而不見,稱隻能在下班後來配合執行。執行法官多次等候至晚上,終於見到被執行人。
執行法官要求被執行人依法履行義務,小美的父母雖然承認自己作為監護人確實疏於對孩子的管教,但是沒有認識到孩子的錯誤行為,反而覺得自己的孩子也是網絡小說的受害者,拒不配合法院的工作。
執行法官反複給被執行人釋法說理,告知其不履行判決的法律後果,並向被執行人送達了《預罰款通知書》,明確告知其如果仍然拒絕履行,將依法對其作出罰款處理,迫於壓力,被執行人終於同意履行。
臨近中考,考慮到小花、小美均為初三學生,馬上麵臨升學考試,如被執行人在全班學生麵前道歉,將會使兩方未成年人心理均產生較大波動,甚至影響考試正常進行。執行法官積極與雙方監護人溝通,申請執行人同意將“在班級內書麵賠禮道歉”變更為“書麵賠禮道歉”。在執行法官的見證下,被執行人向申請執行人書寫了《道歉信》並履行了金錢賠償義務,案件得以執行完畢。
法官提醒,“黃謠”的可怕之處在於,使本身處於青春期,自我認知和評價結構不穩定的被造謠者形象和名譽受損,害怕、孤獨、自信心受挫等一係列心理問題隨之而來,心靈創傷甚至伴隨其一生。
針對校園霸淩問題,新城區法院依法向未成年人所在學校發出司法建議,建議學校加強學生的法治教育,維護好校園安全,切實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從源頭上防止校園霸淩事件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