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6月22日),茅台集團官網發文回應了近日媒體報道“自製假茅台被鑒定為真”一事。
圖片來源:茅台官網
《每日經濟新聞·將進酒》記者注意到,6月20日,據河南廣播電視台都市報道視頻號,一套記者自行拚湊的兔年茅台假酒,使用了在電商平台湊夠的一整套茅台包裝。該酒被武漢的茅台公司打假辦工作人員鑒定為真。
茅台酒銷售公司在該說明中稱,經公司認真核實,5月11日上午10:00、5月18日上午09:42,登記為宋先生、施女士的兩位客戶分別到公司安徽合肥、湖北武漢兩家自營店開展產品鑒定,由公司鑒定員蔡某、陳某分別對客戶提供的53%vol
500ml貴州茅台酒(癸卯兔年)產品進行鑒定,鑒定人員口頭出具了“鑒定為真”的鑒定結果,鑒定過程未按要求詳細記錄產品信息。
6月21日,公司派出專項服務小組到河南鄭州(客戶所在地),在取得客戶同意後,6月22日上午9時,由1名資深外觀鑒定專家和1名白酒國家評委組成現場鑒定小組,對所涉產品進行外觀和酒體鑒定。鑒定結果為:該產品外包裝係使用回收和假冒材料製作,酒體與53%vol
500ml貴州茅台酒(癸卯兔年)風格不符,係假冒產品。
茅台酒銷售公司稱,經公司內部調查,在5月11日、5月18日鑒定過程中,鑒定員蔡某、陳某存在鑒定操作不細致、不嚴謹的問題,反映出公司在產品鑒定流程管理上存在薄弱環節。公司將繼續以消費者為中心,持續提升產品鑒定專業能力和數字化水平,加強產品鑒定管理體係建設。針對利用回收包材製作假冒產品等痛點問題,不斷優化產品防偽溯源體係,切實為消費者提供更好的消費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