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女生稱被舞蹈老師壓斷腿 學校:走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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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重慶一19歲女生在網上發視頻稱,自己被舞蹈培訓機構老師壓斷腿,嚴重影響自己的生活和求學之路。

受傷的張同學告訴紅星新聞,她與遠倫培訓學校的民事侵權責任糾紛案在重慶市沙坪壩區人民法院已經兩次開庭,目前案件仍未審結。一審第一次開庭選定鑒定機構,她被鑒定為傷殘十級。4月25日一審第二次開庭,“目前正在等待判決”。

27日,紅星新聞致電遠倫培訓學校相關負責人,對方表示其一直在跟進醫療費和相關開庭事項,“司法程序沒有走完,我們學校絕不回避責任。”

▲張同學所發布的“現場視頻”截圖

女生稱被舞蹈機構老師壓斷腿

被鑒定為十級傷殘

張同學發布的視頻顯示,視頻中她被另外三個學員扶著壓腿劈叉,一個穿紅衣疑似老師的女性一隻腿站在她大腿部,不斷下壓,隨後張同學的髖部傳來“卡嚓”一聲。另有視頻顯示,她被多人抬上擔架送下樓。

4月27日,紅星新聞記者聯係上發帖的張同學。張同學介紹,她出生於2005年,去年3月25日,她在舞蹈培訓機構受傷,家人第一時間報了警,起初培訓機構對支付醫藥費也十分配合。四天後,她做完了手術,“身體十分不好,並且完全不能動,吃喝拉撒都在床上”。

▲張同學的司法鑒定書(部分)

張同學提供的2023年3月25日的重慶海吉亞醫院門診病曆顯示,患者半小時前劈叉時不慎致左髖關節疼痛伴活動障礙,被診斷為左股粗隆間粉碎性骨折等。當天下午,張同學轉入重慶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住院,11天後出院。

隨後,她把舞蹈培訓機構告上法庭,希望通過法律渠道維護自己的權益。紅星新聞注意到,公開信息顯示,2024年2月1日,原告張某涵和被告新遠倫公司的民事侵權責任糾紛案在重慶市沙坪壩區人民法院第一次開庭,目前案件仍未審結。

張同學介紹,第一次開庭主要是確定鑒定機構。張同學提供的司法鑒定書顯示,2024年3月26日,重慶西南司法鑒定所鑒定認為,她本次外傷致左髖關節功能十級傷殘。其左側股骨髓內釘在位,後續視骨折愈合情況,擇期行內固定物取出術。

涉事培訓學校回應:

全程墊付醫療費,絕不回避責任

張同學介紹,當時她受傷的視頻傳播十分廣泛。在她住院期間,培訓機構負責人曾讓她出來幫他們澄清。她沒有答應。“之後遠倫單方麵發了公告。”張同學說。

紅星新聞注意到,遠倫舞蹈帳號2023年2023年4月曾發布一則聲明。落款為重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新遠倫教育培訓學校有限公司(下稱遠倫培訓學校)。聲明稱,近日,張某涵及相關培訓機構發現部分網絡用戶未經張某涵及其監護人、所在培訓機構同意,擅自使用、傳播張某涵個人肖像。在網絡平台中發布關於受傷事件的相關負麵言論,這種言論不僅毫無事實根據,且嚴重詆毀了張某涵及相關機構的名譽和聲譽,給公司造成了極其嚴重的負麵影響,已經構成對張某涵肖像權的侵犯。

▲培訓機構曾發布聲明

聲明稱,針對這種不實言論,公司已經采取措施,委托律師依法取證,維護合法權益。對於相關商家和媒體,我們強烈要求其立即刪撤侵權內容,停止傳播不實信息,否則將追究相關責任者的法律。

對於這份聲明,張同學表示不認可。“因為當時我才做完手術,他們讓我出麵澄清,我不同意,然後他們就自己發了公告。”張同學告訴紅星新聞記者。

27日,紅星新聞記者致電遠倫培訓學校相關負責人張先生,對方表示其一直在跟進醫療費和相關開庭事項。“這個醫療費是我們全程跟蹤,所有的費用一直是我們全部墊付的。然後我們就跟她簽了一個協議,算了一個賬,賠了她6萬多,當場轉賬轉過去的。”

記者嚐試索要相關轉賬或協議文件,對方並未提供。“要跟律師和集團商量,得經領導授權方能發,原因是我們不想公布涉及到細節的東西,不想因為這些再加大社會影響,不想讓受害學生感受到更大壓力,司法程序沒有走完,我們學校絕不回避責任,同時也不想被別人利用。”

張同學則否認與遠倫培訓學校簽訂上述張先生所說的協議,也沒有拿過賠償。4月25日,她和涉事機構的侵權責任糾紛案已經第二次開庭。張同學說,目前,她正在等待法律的判決,相信公平和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