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登政府有權限製社交媒體信息?美最高法院傾向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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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審理聯邦政府是否有權與社交媒體協調過濾爭議內容的案件,從聆訊期間的提問判斷,多名大法官似乎更為傾向拜登政府的立場,認同當局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控製信息。分析表示,此案可能成為數碼時代的裏程碑,重新界定網上的言論自由尺度。

綜合美聯社及《華盛頓郵報》報道,高院18日的聆訊曆時接近兩小時,代表密蘇裏與路易斯安那州的律師批評,拜登政府與民主黨違背憲法,向社交媒體施加壓力,強迫業者刪除某些網民言論,變相打壓保守派的聲音。但多名大法官卻質疑這個說法,形容政府與社媒經常需要互動,未必適合嚴加約束。

在陳詞期間,路州副檢察長阿吉尼亞加(J. Benjamin Aguinaga)表示,拜登政府不斷向社媒施壓,迫使業者剝奪數百萬網民的言論自由權,其中聯邦調查局(FBI)等部門便曾致電臉書、X等企業,要求對方刪除不當信息。對此保守派大法官巴雷特(Amy Coney Barrett)驚訝地追問,“你知道FBI這類電話有多麽頻繁嗎”,同屬保守派的大法官卡瓦諾(Brett Kavanaugh)亦說,法庭若是接納這個觀點,意味著政府部門與社媒之間的“日常通信突然會變得有問題”。

首席大法官羅伯茨(John Roberts)與進步派大法官傑克遜(Ketanji Brown Jackson)也追問州府,政府是否有權鼓勵社媒刪除爭議信息,阿吉尼亞加回應時強調,隻要政府施壓“就是幹涉第三方的言論自由”。

司法部律師佛萊徹(Brian Fletcher)則說,假若高院裁定州府勝訴,聯邦政府將無法與社媒協調,屆時隻能任由影響國家安全、危害公共衛生、衝擊選舉誠信、歧視猶太人或穆斯林等各類言論留在網上。曾於白宮任職的大法官卡瓦諾與卡根(Elena Kagan)認同,行政官員會與傳統媒體接觸,本質上社媒也是一樣。

在9名大法官中,阿利托(Samuel Alito)、戈薩奇(Neil Gorsuch)和托馬斯(Clarence Thomas)較為認同州府的立場。

在這次案件中,路州與密蘇裏指責拜登政府向社媒施壓,強迫業者刪除新冠疫情、選舉舞弊等爭議信息,等於扼殺保守派言論自由。有論者表示,高院可以借助此案厘清界線,讓政府日後可以跟隨。

除了此案之外,最高法院也正審議數宗牽涉社媒言論自由的案件,上周便環繞公職人員使用社媒賬號時,是否有權拉黑批評網民而聽取陳詞,上月也聽取了佛州與德州挑戰聯邦的案件,兩個州份都指責社媒無權刪除特定種類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