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上訴法院裁定,前總統特朗普在司法部選舉爭議案中仍需遵守禁言令,但禁令的範圍縮窄,特朗普可以批評提出起訴的特別檢察官,但不能褒貶法庭人員以及證人。法律專家形容,該裁決整體對司法部有利。
綜合美聯社、NBC及《紐約時報》報道,首都華盛頓的聯邦上訴庭8日頒布裁決,采納檢察官的觀點,認為特朗普經常就案件發表煽動性言論,可能對聆訊產生實質破壞,也駁回特朗普律師質疑,禁令違背憲法言論自由的說法。但上訴庭同時認為,原審法官的禁言令範圍過於寬廣,因此需要收窄。根據新的版本,特朗普可以批評司法部特別檢察官史密斯(Jack
Smith);不得公開討論涉案律師、法庭工作人員、檢方工作人員及其家人;至於證人方麵,特朗普及其辯護律師原則上不能評論“已知或合理可以預見的證人”,但若證人已公開身份,並且首先發表貶損言論,特朗普可在一定程度上回應。
這次判詞由3名上訴法官共同撰寫,其中1名法官米利特(Patricia
Millett)表示,根據以往紀錄,特朗普的言論模式往往造成“重大而且即時的後果”,許多被特朗普批評的人,也會遭受特朗普支持者“連串威脅和恐嚇”。法官同時強調,盡管特朗普享有憲法賦予的言論自由權,但這項權利並非不受限製。
分析形容,這次裁決對史密斯團隊有利,但特朗普一方可以繼續挑戰,要求上訴法院合議庭或者最高法院仲裁。
裁決頒布後,特朗普在其“真相社交”(Truth
Social)平台發文,批評裁決“禁止他說出真相”,“別人可以用暴力和惡毒語言針對我,或者以任何形式攻擊我,但我不能以同樣方式回應”,因此他會上訴。
司法部就2020年選舉爭議刑事起訴特朗普後,審理案件的聯邦地區法官楚特坎(Tanya
Chutkan)10月順應檢方要求,向特朗普頒布禁言令。當時檢察官表示,特朗普的言論已影響司法誠信,可能導致法庭無法挑選立場中立的陪審員,也令潛在證人和其他涉案人士備受滋擾,隨後特朗普一直挑戰。
案件暫定明年3月開審,屆時共和黨總統提名初選也進入如火如荼的階段,外界預料特朗普無論為了競選還是回應訴訟,都會積極發表言論,因此這次的禁言令將會有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