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女兒”騙走失獨老人200萬和兩套房,還想騙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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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屠某的人生中,充滿了謊言和騙局。

上海一對失獨老人視她如親女,她卻騙走了老兩口200萬元,還誘騙二人抵押兩套房產,險些無家可歸。

騙局敗露後她潛藏到老撾,又偽造了一份死亡證明,騙過了中國駐老撾大使館,使得相關案件調查一度停止。

在詐死期間,她還讓自己母親拿著相關證明,到一家知名保險公司索要690餘萬元巨額死亡賠償金。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一個又一個謊言相繼被戳穿,屠某也於2022年7月被遣返回國,隨後被捕。解放日報·上觀新聞記者近日從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檢察院獲悉,經該院公訴,屠某因犯合同詐騙罪、保險詐騙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3年。

失獨家庭有了“幹女兒”

對於朱阿姨夫婦來說,1999年的夏天是悲傷的。他們剛剛工作不久的獨生女在一座現已廢棄的水上樂園遊玩時發生意外,不幸身亡。中年喪女,讓兩人悲痛欲絕,遲遲不能走出來。

過了兩三年,一家銀行派出一位業務員進駐朱阿姨工作的企業,這位業務員便是屠某。屠某當時隻有20多歲,與朱阿姨逝世的女兒年歲相仿,一來二去,兩人逐漸熟絡起來。

交談中,屠某也得知了朱阿姨夫婦的不幸遭遇。那幾年,她像親生女兒一樣對待朱阿姨。有空時常打電話,同朱阿姨嘮家常。周末陪朱阿姨逛街,開車帶她去理發店燙頭發,去農莊摘葡萄。一次,朱阿姨的腳長了骨刺,需要一雙軟底的皮鞋。屠某陪著她轉了很多家店,終於找到了一雙舒適的鞋。屠某結婚生女時,朱阿姨很是高興,仿佛通過屠某感受到了祖孫三代的天倫之樂。

之後,屠某辭去了在銀行的工作,和朱阿姨的聯係也少了。不過,在朱阿姨心中,依舊十分惦記這個“幹女兒”。因此,當2016年的一天,屠某再次敲開了朱阿姨家門,盛情邀請她去自己公司參觀時,朱阿姨欣然答應。

朱阿姨後來回憶,那天屠某開著豪車,載著她來到淮海路上一家公司,十幾位西裝革履的男女員工等候在門口夾道歡迎。屠某告訴朱阿姨,自己的生意很紅火,業務已經擴展到阿聯酋、卡塔爾等多個國家。對此,朱阿姨發自內心地為屠某感到高興。

被騙抵押房產將要無家可歸

在這次見麵後沒多久,屠某提出有一個汽車新能源項目可以投資,回報率很高,想問朱阿姨借點錢。

此前,屠某也曾幫朱阿姨打理過一些投資理財項目,還賺了點錢,加上對“幹女兒”的信任,朱阿姨分別於2016年、2017年和屠某簽訂了三份投資協議,並將老兩口畢生的積蓄200萬元轉給了屠某。

2016年9月,屠某打電話告訴朱阿姨,自己有事需要出國,但不放心公司,希望朱阿姨能代替自己掌管一下公司事務。不等朱阿姨細想,屠某叫的出租車就已到了朱阿姨樓下。糊裏糊塗間,朱阿姨就成了這家公司的股東之一,持股20%。

隨後,屠某又提出想借兩位老人的房子一用,這樣就能有更多資金把國際業務做大,等賺到錢了,一定好好孝敬兩位老人。

架不住屠某的軟磨硬泡,朱阿姨瞞著老伴,拿了家裏的兩本房產證去某銀行簽了幾份文件。事後朱阿姨才知道,這些文件大體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抵押合同,公司以股東朱阿姨的兩套房產作抵押,向銀行貸款1000萬元,同時簽訂的還有一份具有強製執行力的公證書;另一部分是保證合同,朱阿姨作為股東,承諾對1000萬貸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若公司無法還貸,就以個人財產清償貸款。

等上述這些錢款全部進入口袋,屠某也就從朱阿姨的生活中“消失了”。起初,她還會偶爾回複朱阿姨的電話,稱自己得了重病需要住院治療。善良的朱阿姨覺得,不會有人這樣詛咒自己,還提著營養品到屠某所說的醫院探望她。

直到2017年12月26日晚,銀行工作人員上門,表示因公司遲遲未償還貸款,現在銀行要收走當初用於抵押的兩套房子。

此時,屠某已經徹底失聯。在“幹女兒”的欺騙下,兩位老人不僅失去了畢生積蓄,還將無家可歸。

曆時兩年總算保住老人房產

在兩位老人最絕望的時候,多位律師得知了他們的遭遇,向他們伸出了援手。

一方麵,律師帶著老人到上海市公安局寶山分局報案。如果屠某說的“汽車新能源”項目不存在,則她是在虛構事實、騙取錢財,構成合同詐騙。如確有該項目,但屠某並未按合同約定將朱阿姨給的200萬元投入,也構成合同詐騙。

另一方麵,律師調查發現,銀行提供的抵押合同及擔保合同上,朱阿姨老伴的簽名係偽造。調取的監控顯示,簽字的人是屠某的父親,而非朱阿姨老伴。據此,律師在法庭上指出,合同上缺少房產共有人的簽名,應為無效合同。同時,在這一係列合同中,公司與銀行簽的貸款合同是主合同,因公司涉嫌貸款詐騙,所以主合同無效,那麽作為從合同的保證合同也應認定為無效。

2019年底,法院對該案作出判決,因房屋抵押合同上朱阿姨老伴的簽字並非出自本人,該合同無效,朱阿姨夫婦無需以其房產承擔抵押擔保責任。然而,朱阿姨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仍需對其簽署的擔保合同承擔對應的擔保責任。

一審宣判後,二審開庭前,律師又調查了屠某名下的那家公司,發現其注冊資金5000萬,實際到賬僅有80萬,且貸款前幾年沒有多少經營活動,屬於典型的空殼公司,銀行向其發放高額貸款有違規之嫌。同時,銀行在朱阿姨簽訂相關合同前後,還存在多處疑似違規的操作。針對上述問題,律師一邊向銀保監局舉報,一邊另行提起了行政訴訟。

經過近兩年的漫長拉鋸,二審期間,該銀行與朱阿姨夫婦達成和解,不再要求朱阿姨承擔擔保責任。隨後房產交易中心滌除了老人名下兩套房產的抵押登記,法院對房產解除查封。

詐死藏身老撾終難逃法網

這起案件的民事部分結束,朱阿姨夫婦的房子保住了。那麽,合同詐騙這起刑事案件呢,屠某究竟去了哪裏?

就在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後不久,屠某的母親拿著一份中國駐老撾使領館認證的死亡證明來到派出所,稱屠某在老撾旅遊時意外摔下山坡,發了幾天高燒後死亡。基於目前的證據材料,犯罪嫌疑人死亡,案件偵查終結。

2018年10月,屠某母親又拿著這份死亡證明,找到某保險公司上海分公司要求理賠。2007年至2013年期間,屠某在該保險公司共購買了6份保單,總賠付金額達到694萬餘元。

保險公司對屠某的死亡持懷疑態度,加上賠付金額較高,於是聘請了調查公司在老撾對屠某死亡的真實性展開調查。調查公司找到了最初為屠某開具死亡證明的醫生,發現對方隻是老撾一個村醫務所的醫生,並非權威醫療機構。此外,該醫生雖承認開具死亡證明,但並未見到屠某死在醫務所。據此,保險公司拒絕理賠。

盡管如此,屠某的下落仍然成迷,直到2020年年末的一天,一個舉報電話打到了國內。電話那頭稱,此前在電視上看過講述朱阿姨夫婦遭遇的新聞,發現身邊有一人酷似新聞中出現的“屠某”。據舉報者所說,屠某整了容,辦了假身份,還把父母女兒都接到老撾。該舉報者還提供了屠某現在的照片、使用的假護照等關鍵信息。

根據這條線索,上海公安機關重新啟動了偵查,並與老撾警方取得聯係。2021年,屠某因偽造身份證件被老撾警方逮捕。2022年7月,屠某被遣返回國,隨即被上海公安機關逮捕。

到案後,屠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據她所說,除了朱阿姨夫婦的200萬元,她還欠下了3000萬元左右的外債。為了躲避債主,她借前往老撾旅遊的機會,花錢買通了老撾的關係,用虛假的死亡證明騙過了中國駐老撾使領館,企圖“詐死”脫身,沒想到最終還是被識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