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完學費,他們被學校送到境外“開賭場”?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孫曉婷是在長沙乘坐地鐵時,突然被戴上手銬的。8月8日下午,運行的地鐵上,兩名警察走到她的麵前,告知她上了網逃名單,並給她戴上了手銬。周圍的乘客都盯著她瞧,三站後,她被帶出了地鐵站。

“我回國後一直在長沙工作,從沒有逃過。”孫曉婷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她被關進了看守所,8月10日,兩名河南信陽警察來到長沙,告訴她在菲律賓從事的工作涉嫌開設賭場罪。

孫曉婷這才明白過來,六年前,19歲的她從常德市海乘職業學校(下稱海乘職校)畢業,經學校介紹遠赴菲律賓工作,兩年後回國。又過了四年,她突然被河南信陽警方拘捕。孫曉婷交了5000元保證金,退贓1萬元,被允許取保候審。

孫曉婷案並非個案,海乘職校的畢業生中,還有多人經學校介紹到菲律賓工作,回國後在深圳、長沙、常德等地被捕。他們中有的已經獲刑,有的已被起訴,有的則被取保候審。

海乘職校法定代表人鄧廣周接受媒體采訪時稱,學生們在菲律賓的工作是校方推薦的,但對具體的涉案工作,學校不知情,這份工作是該校通過中介辦理的。

這份工作是什麽,學校在其中扮演了怎樣的角色,與中介公司、菲律賓公司是否存在利益輸送,這些問題亟待回答。

到菲律賓去

今年8月,除孫曉婷之外,至少還有五名海乘職校畢業生被警方帶走,均涉及河南信陽警方偵查的“九州娛樂城”跨境賭博案。目前他們均在交納保證金後取保候審。

相關起訴書顯示,2021年5月7日,信陽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偵辦涉及“九州娛樂城”特大跨境賭博網站部分代理及窩點工作人員的案件。涉案學生在菲律賓入職的收米谘詢公司,係九州娛樂城賭博網站旗下公司。涉案學生從事的工作,是負責發展中國大陸賭客到該賭博網站進行網絡賭博的違法犯罪行為。

有的涉及該案的海乘職校畢業生已經獲刑,王莎莎就是其中一位。7月14日,她乘坐飛機在南方某機場落地後,被兩名警察帶走。8月28日,因開設賭場罪,她被信陽市平橋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她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她現在在緩刑期間,每個月要去自己居住地長沙某司法所報到。

今年3月,另一名海乘職校畢業生楊丹也因涉及上述案件,被信陽市平橋區法院以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她的判決書顯示,2018年至2020年,她入職菲律賓馬尼拉九州娛樂城賭博網站旗下的收米谘詢公司推廣部、後勤部,負責發展中國大陸賭客到該賭博網站進行網絡賭博,後從該網站以工資等形式獲得非法收入16萬元。

畢業生們為什麽會去菲律賓,在那裏究竟從事什麽工作?目前在取保候審階段的畢業生李曉寒告訴《中國新聞周刊》,2016年畢業前夕,班主任胡海燕在班級QQ群裏說,有一個去菲律賓做客服、文員的工作。這批幾乎都出生於1998年前後的畢業生,當時剛剛成年。他們表示,因為是學校推薦的就業機會,才去了菲律賓工作,並對此充滿期待。



常德市海乘職業學校將學生推薦到菲律賓工作,導致多人涉嫌開設賭場罪被抓。攝影/本刊記者 周群峰

多位涉案畢業生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到達菲律賓後,他們的護照被公司收走統一保管,經過一段時間的“業務培訓”後,分到了推廣部,“入職前,還簽了一些字,不知道是不是合同,具體條款也記不得了”。

孫曉婷稱,在推廣部,他們的主要任務是用微信、QQ聯係一些賭客(主要來自中國境內),下載九州娛樂的App,在該平台下賭注。每個月公司都會分派任務,完不成要扣工資。“不扣的話,月薪大概是6000元,因為很難完成任務考核,能拿到手的工資隻有四五千元。”

這些涉案畢業生稱,公司告訴他們在菲律賓做這個工作是合法的,業餘時間也可以跟家人聯係,中間也能回國探親。但不可以對外透露公司信息,不能跟家人說工作性質。

李曉寒回憶,工作幾個月後,他因不適應話術,曾提出辭職,公司要求他賠償兩萬多元。“我賠不起,他們就給我調崗,到了後勤保障部,幹一些打雜的活兒。”2017年,在菲律賓工作一年多後,公司才允許李曉寒回國。

孫曉婷也表示,她曾中途申請離職,也因為被公司要求賠償等原因未能離職。直到2019年11月,工作大約兩年後,她才順利回國。

不過,王莎莎認為,當時自己剛剛成年,對一些事情辨別能力太差。“我們自身確實有過失,哪怕是在那做了一天也都是涉嫌犯罪的。”

廣東凱行律師事務所權益合夥人、律師邱文龍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即使賭博或組織賭博在境外一些國家或地區屬於合法行為,但根據我國《刑法》的“屬人原則”,隻要是我國公民在境外組織賭博,就觸犯我國刑法構成犯罪。

《中國新聞周刊》嚐試聯係河南信陽警方了解案情,截至發稿前未獲得回應。目前,官方尚未公布涉及該案的海乘職校畢業生具體名單和數量。海乘職校法人鄧廣周曾表示,已經立案處理的學生有十多人,“這些學生是在2016年至2018年不同批次去的菲律賓”。

學校的角色

鄧廣周曾對媒體解釋說,介紹學生去菲律賓工作,是學校通過深圳市海欣恒投資管理公司辦理的,“當時說過去從事酒店管理、文員等行政工作”。

這份工作不是學校直接推薦的,而有一個中介公司,這一信息,當時的學生們並不知情。

2018年12月,鄧廣周及其妻子翟怡(在該校做財務)、涉案畢業生的班主任胡海燕曾前往菲律賓看望過這些學生。鄧廣周後來對媒體表示,他當時也感覺不對勁,但賭博在菲律賓是合法的,“所以當時也沒想那麽多,隻是沒再安排學生過去”。

海乘職校與深圳市海欣恒投資管理公司各自在此間扮演何種角色,校方究竟是否知情,這是該案中需搞清的疑點。

愛企查顯示,深圳的這家公司成立於2016年4月,法定代表人為胡振軍,2019年4月注銷。其經營範圍包括產業投資基金管理、受托資產管理、投資管理、投資谘詢等。《中國新聞周刊》注意到,不僅公司名字中無勞務派遣等字眼,經營範圍中也未提及勞務派遣。

邱文龍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如果一家公司從事與其經營範圍不相符的業務,知情者可以舉報,市場監督部門去查證後,也應給予其相應處罰。2017年8月7日,該公司曾因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聯係,被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福田局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目前,該公司電話已無法接通。

有海乘職校內部人士對《中國新聞周刊》透露,最初是該校負責招生就業的沈愛民與深圳公司取得聯係,然後鄧廣周拍板同意,進行了合作。

沈愛民對《中國新聞周刊》表示,這家中介不是他聯係的,鄧廣周之前是否與該中介公司有往來他也不清楚,“我當時在海乘職校主要是安排學生出國到郵輪公司上班”。

據多個消息源,當時,海乘職校隻有一個專業,就是海乘。公開信息顯示,海乘職校成立於2005年,屬於民辦非企業單位。該校宣傳片稱,畢業生們在美國、新加坡、馬來西亞等地就職於海洋綠洲號、處女星號等眾多豪華遊輪工作。學校以海乘為專業特色,曾獲得湖南省商務廳頒發的“外派勞務特色培訓基地”、 常德市教育局頒發的“特色專業建設先進單位”。“走進海乘學校,你就等於踏上了一艘駛向碧海的國際郵輪。”

海乘職校一名教師告訴《中國新聞周刊》,該校生源基本都是常德本地人,“外地的學生,兩隻手都數得過來”。孫曉婷說,學生們去海乘職校就讀,主要是因為該校當時許諾可包分配工作,學海乘專業考取國際海員證後,到郵輪上工作,“聽上去非常高大上,就業也有保障”。

即使是2016年那屆畢業生,也有人去了郵輪工作。而李曉寒等人則在看到班主任胡海燕發的菲律賓工作信息後,決定去菲律賓。

不過在李曉寒的回憶裏,吊詭的是,當時胡海燕提出,要做這個工作需要交11500元給學校。“那時年齡太小,懵懵懂懂的。家裏人聽說是學校介紹的工作,又是正當職業,也沒多想,就交了這筆費用。”李曉寒說。

孫曉婷等多人也表示,他們為了去菲律賓,也向學校交了這筆“上崗費”。孫曉婷出示的一張收據顯示,這筆款項由法人鄧廣周開具,時間為2017年4月21日,鄧在上麵寫了“學費”二字。

針對這筆款項,鄧廣周對媒體否認是“上崗費”。他稱這是學生補繳的學費和代深圳那家勞務中介公司收取的出國簽證費、體檢費、機票等,“當時財務放假,我代收一下,後來學生沒來財務開票”。

常德市教育局辦公室一位負責人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因為該事件發生時間距今比較遠,曆時較長,教育局正在對前期畢業的學生進行排查。目前,經初步核查認定,學校存在違規收取實習實訓費、違規推薦就業等問題。學校推薦學生就業是否存在違法行為,公安機關正在開展調查。相關證據摸清後,會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不過,邱文龍告訴《中國新聞周刊》,海乘職校推薦了相關工作,就意味著他們在為學生出國務工的行為背書。“特別是校方明知這是一家對外標榜為投資機構的公司,卻掛著中介公司的牌子,本應更加謹慎地去對待,相反卻依然與其合作,學生又會天然地相信學校的背書推薦。校方對該中介機構把關不嚴已是事實。”

邱文龍說,如果最終公檢法機關認定,校方與這家中介沆瀣一氣,明知學生出國是做與賭博關聯的工作,那麽中介公司和校方相關負責人就可能成為開設賭場罪的共犯而涉嫌刑事犯罪。如果查實他們合謀騙取了學生錢財或者有其他的犯罪行為,還將涉嫌詐騙罪或其他相關罪名。“具體什麽罪名,還要看他們在這條利益鏈條上具體扮演什麽角色。”

多位知情人告訴《中國新聞周刊》,近日,鄧廣周夫婦及胡海燕已被拘留。



常德警方正對海乘職業學校學校是否存在違法行為開展調查。攝影/本刊記者 周群峰

勞務中介的江湖

海乘職校事件引發了輿論對勞務中介機構的關注。事實上,《職業院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明確,不得通過中介機構或有償代理組織、安排和管理學生實習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規定:“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應當加強對實習實訓學生的指導,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協商實習單位安排與學生所學專業相匹配的崗位,明確實習實訓內容和標準,不得安排學生從事與所學專業無關的實習實訓,不得違反相關規定通過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勞務派遣單位,或者通過非法從事人力資源服務、勞務派遣業務的單位或個人組織、安排、管理學生實習實訓。”

不過,對外經濟貿易大學跨國公司研究中心主任、國際商學院教授範黎波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在實踐中,因監管不到位,特別是在職業教育中,因畢業生就業壓力大,對這類中介公司的需求就更強烈。

他說,事實上,在“校企合作”模式中,職業學校自身也屬於學生和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務中介”。學校如果不是直接跟企業對接,而是聯係專業的勞務中介,這無疑拉長了利益鏈條。

“學校之所以再找中介,除了可以節約時間(學校不如這類中介掌握的企業資源多),也有規避法律的考量。學生入職後一旦出現問題,校方和中介就會互相推諉。所以,處於鏈條末端的學生最為被動和弱勢,自身利益也最難得到保障。”

該案有一個細節是,鄧廣周曾在2014年開過一個名為常德三祥的對外勞務有限公司,該公司於2015年9月注銷。

《中國新聞周刊》對此類中介公司進行了暗訪調查。河南某家人力資源有限公司一位工作人員表示,該公司作為中介會與學校簽合同,對外的說辭是,他們相當於學校的招生就業處。與此同時,該公司在全國多地都有合作的企業,南方企業為多,他們屬於這些企業的人力資源供應商。

她表示,該公司給職業中專學生介紹實習單位,“我們不向學校收取費用,而且通常情況下,學校還會得到一筆報酬”。她說,有的專業用人單位需求量少,學校得不到報酬,“但如果將學生介紹到酒店、電子廠等專業性要求不高的地方實習,學校就會得到一定的報酬”。

關於學校能得到多少報酬,該工作人員表示,要根據不同情況由企業決定,如果企業急缺人,費用就會高一些,否則就會低一些。“(在實習期),有的學生每工作一個月,學校可以得到700~800元/月,低的時候也能得到一二百元。”

至於如何將這部分錢打給學校,她說,一般會與校方協商完成,比如中介公司以資助學生的名義打到學校賬戶,或者也可以私下直接給學校領導。

另外,有些勞務中介還向下延伸,培養他人加盟。比如廣州一家成立於2020年7月的人才服務管理公司的經理就向《中國新聞周刊》表示,與該公司合作的企業有800多家,遍布全國。想要共享這些企業資源、開辦勞務中介分公司,有兩種加盟方式:一是類似“線上工作室”的性質,不需要場地,合作技術服務費(加盟費)為16800元;第二種需要場地,類似於開分公司,加盟費為36800元。

“加盟後,公司都會對你進行業務培訓,並且可以授權你使用我司的勞務派遣許可證、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授權期限是10年。”該經理稱。

他還表示,按照國家規定,學校不可以直接跟勞務公司簽合同,所以,該公司專門成立了一個教育公司,“到時,會以教育公司的名義去跟校方簽合同”。

他說,介紹職校生進廠實習,作為勞務中介,每個月可以從每個實習生身上得到大約1000元利潤。“按照實習期3~6個月來算,一批實習生一趟下來可以賺幾萬元,甚至十多萬元。”

如果這些實習生是學校推薦給勞務中介進廠的,他表示,這1000多元的利潤,勞務中介應分成給學校。至於如何與學校談分成,需要專門的話術,“我們會給你培訓,如果你不會談的話,我們也可以派人過去跟你一起談”。

該經理說,與他們公司合作的上百所學校中,職業學校為多,也有一些知名度不高的大學。合作較多的實習單位主要是工廠,也有一些知名企業的大型倉庫、電話客服等崗位,專業要求並不高,因此,公司每年可以輸出大批量實習就業的學生。“這種跟學校合作的(業務)是穩賺的。”

這些年來,每當職校生實習、就業出現問題時,勞務派遣公司的亂象就會受到關注。邱文龍告訴《中國新聞周刊》,近年來,各類勞務派遣公司像雨後春筍一樣冒了出來。這類公司提交一些基礎材料就可以登記成立,準入門檻也低。範黎波表示,甚至有些勞務中介為規避責任,經常在成立三五年或者更短時間內,就注銷公司換馬甲。出現問題後,一些務工人員會出現投訴無門的情況。

對外的勞務輸出市場就更為複雜了。範黎波回憶,在上世紀80年代初,為適應改革開放的需求,全國各省市都成立了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公司,這種公司主要有海外工程承包和勞務輸出兩大業務,具有特許專營權,其他公司想做此類業務,必須通過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公司。

“後來,我國取消了海外工程承包和對外勞務輸出的政府管製,變得完全市場化。在這種背景下,成立對外勞務派遣公司的門檻就變得非常低。”

某法院內部人士指出,我國勞務輸出市場秩序較為混亂,大小公司林立,性質不一,管理多頭,“潛規則”叢生。

比如大的勞務輸出公司將用人需求轉包給小公司,出國費會層層追加,到工人頭上甚至會翻倍;沒有取得對外勞務輸出經營權的公司,先用旅遊簽證、留學簽證等非工作簽證,把人送到出國再尋求務工機會。因不是從合法渠道輸出,這些人員在國外的工作、生活、健康甚至人身安全都無法得到保障。

2008年,《對外承包工程管理條例》施行,其中規定,從事對外承包工程外派人員中介服務的機構應當取得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的許可,並按照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的規定從事對外承包工程外派人員中介服務。

不過,市場上仍然混雜著諸多“黑中介”。今年8月,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法院在官網發文稱,一些“黑中介”以高薪為幌子非法組織人員赴境外務工,獲取非法利益。更有甚者誘騙公民偷渡出境,從事賭博、詐騙、販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並采取非法拘禁、虐待等手段傷害勞務人員,危及其生命。

近年來,國內多地都曾進行過對外勞務中介專項整治工作。比如,今年7月,四川省人社廳開展了相關整頓,包括對未經行政許可從事職業中介活動、勞務派遣業務的,依法取締;對未履行信息審查義務,發布不真實、不合法招聘信息的,為無合法證照用人單位提供職業中介、勞務派遣服務的,違規組織學生實習實訓的,責令整改;對以就業中介為名違規收取求職費、押金等費用的,或者違規收取人事關係及檔案保管費的,責令限期退還費用。其中涉嫌犯罪的,還將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