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個品牌推出“醬香拿鐵”速溶飲料,律師:或構成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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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網友貼出顯示 " 醬香拿鐵 · 奶茶固體飲料 " 的商品照片,引發熱議。照片上,某奶茶固體飲料品牌的包裝底色為紅色,主體部分由白底與藍色斜杠結合,還印有 " 美釀咖啡味,我隻要這一杯 " 的宣傳語。

網友評價," 瑞幸和茅台都沉默了 "。



九派新聞檢索發現,多個品牌上架了類似的零酒精 " 醬香拿鐵 " 固體飲料。其中一位廠家稱白酒味來自香精。

網友亦熱議如此包裝是否存在侵權。多個生產方都認為應該不存在侵權。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這些商家使用和瑞幸醬香拿鐵相似的包裝,會讓人誤以為與瑞幸、茅台具有一定聯係,這是《反不正當競爭法》所規製的混淆行為,屬於不正當競爭,由此對被混淆企業所產生的損害要負賠償責任,還有可能麵臨行政處罰。

" 速溶醬香拿鐵 "

九派新聞在某購物平台上搜索 " 醬香拿鐵速溶 " 的關鍵詞,發現至少有六個品牌推出了醬香拿鐵風味的速溶飲料,均標有 "0 酒精 "、咖啡、醬香(或美酒)的關鍵詞。在外觀設計上,均采用紅底和藍金線條的設計。單杯售價五元左右。



其中一產品的拿鐵咖啡粉包中,有專門的醬香白酒味風味飲料配料,內含食用香精。



九派新聞了谘詢了多個產品,其均稱產品與瑞幸、茅台沒有關係。一生產方表示,使用的配料會有酒的香氣," 但是是零酒精的 "。另一生產方則直白地表示,"(醬香風味)是香精調的呀。"

品牌方:產品已上市半個月

多個品牌方認為產品沒有侵權。其中一位給的理由是," 很多(別家)的產品都有類似包裝。"

另一位表示,他確實是 " 稍微跟點風 ",但他仔細了解過,瑞幸的咖啡為液體,自己家的是固體飲料,不在同一個歸屬類,且自己產品在外觀上有自己獨立的商標。此外,自己家的產品 " 在色彩上可能感覺跟茅台似的,但中國沒有色彩版權 "。

他還了解過," 醬香 " 是一種產品的類型," 任何注冊醬香拿鐵四個字是注冊不下來的。"

其稱,自己早於瑞幸注冊了口號," 我的產品是手續齊全上市的 "。其還稱,上市半個月來,已經輻射全國 200 個縣,零售價格定在 5 至 8 元。

九派新聞就此谘詢了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

付建認為,這些商家使用和瑞幸醬香拿鐵相似的包裝,會讓人誤以為與瑞幸、茅台具有一定聯係,這是《反不正當競爭法》所規製的混淆行為,屬於不正當競爭,由此對被混淆企業所產生的損害要負賠償責任,還有可能麵臨行政處罰。

此外,生產方表示 " 醬香拿鐵 " 的品類無法注冊,並且配色在國內沒有相應的版權規定,口號也是在早於瑞幸咖啡注冊的情況下注冊的。從這些說法來看,商家可能認為他們的產品沒有侵犯瑞幸咖啡的商標權和著作權,因此不存在法律風險。

然而,需要明確的是,商標權和著作權的保護並不僅僅依賴於是否注冊。商標權的保護是基於商標的使用和知名度,如果有醬香拿鐵的包裝設計和廣告語與瑞幸咖啡的商標和著作權存在相似性,且可能導致消費者混淆和誤解,那麽瑞幸咖啡仍然有可能主張侵權。

此外,即使配色在國內沒有相應的版權規定,也不能排除其他法律規定的適用性。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麵,色彩也可以被視為一種表達方式,可能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因此,配色方麵的使用也可能構成侵權行為。

綜上所述,雖然商家聲稱他們的產品沒有法律風險,但是具體是否構成侵權,需要綜合考慮多個因素,包括商標相似性、消費者混淆和誤解的可能性等。

如果瑞幸咖啡認為自己的商標權和著作權被侵犯,仍然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最終的判斷需要由法院根據具體情況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