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工亡,兒媳領百萬賠款不分給公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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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湖南高院微信公眾號9月13日晚消息:兒子工亡,兒媳卻將百萬賠款據為己有,法院判決生效後仍拒不分配給公婆。公婆向法院申請強製執行,兒媳仍我行我素,執行法官隻得亮出拘留決定書,將其送至拘留所。

兒子工亡,兒媳獲百萬賠款拒不給公婆

2022年5月11日,華女士(化名)的丈夫譚先生(化名)在某科技公司上夜班時突然自行倒地,經搶救無效死亡。

譚先生父母係耄耋老人,因路途遙遠,遂委托兒媳華女士全權處理賠償事宜。華女士在領取包括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費、撫恤金差額和相關補助等費用共計人民幣111萬餘元後,據為己有,拒絕分配,譚先生父母遂將華女士訴至法院。

兒媳仍不支付賠款,婆婆申請強製執行

法院經審理認為,死亡賠償金是對死者家屬整體預期收入損失的一種財產性損害補償,死者的近親屬可以依法要求分割,遂判決華女士支付譚先生母親23萬餘元、支付譚先生父親26萬餘元。判決生效後,華女士仍未支付上述款項,無奈之下,譚先生母親向法院申請強製執行。



法官同申請執行人耐心溝通(醴陵市人民法院)

公公放棄賠款,兒媳卻聲稱隻能給婆婆5萬

考慮到譚先生尚有一養女由華女士撫養,在執行過程中,譚先生父親表示放棄分割賠償款,全部用於孫女的撫養,故華女士僅需向譚先生母親支付相應份額。

經執行法官查詢華女士的銀行流水,發現其在獲得各項賠款後,曾在銀行取現83萬元,現其賬戶餘額已不足以兌付譚先生母親應獲得份額。在溝通中,華女士聲稱隻能向譚先生母親支付5萬元,多了沒有。



將華女士移送至拘留所(醴陵市人民法院)

兒媳再次拒絕支付賠款,執行法官亮出拘留決定書

8月30日,執行法官再次上門,督促其履行義務,但華女士全程哭鬧不止,拒絕溝通交談。譚先生母親主動找到執行法官,表示願意作出讓步,隻要求華女士支付合理的養老費用即可。但華女士依舊我行我素,執行法官果斷亮出拘留決定書,將華女士送至拘留所拘留。



執行法官將錢送到譚先生的母親手中(醴陵市人民法院)

老人家終於領到飽含悲痛的“養老費”

8月31日,華女士姐姐趕到拘留所與華女士見麵,懾於法律的威嚴,華女士終於同意拿出賠款,其姐姐在當天下午將現金帶至法院。在承辦法官的見證下,譚先生母親終於領到飽含悲痛的“養老費”。

法官認為,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家事糾紛不僅要講法律,更要講情理。但家人善意地讓渡權利,不應該成為惡者肆意妄為的理由。本案中,譚先生的父母一再退讓,華女士卻無動於衷,其行為明顯與法律相違背,於情理所難容,必然受到法律的懲戒和道德的譴責。孝親敬老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愛老助老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老年人切莫忍氣吞聲,要勇敢維權,司法將持續護航溫暖“夕陽紅”。

技術員 發表評論於
賠償金是誰發的?有沒有指明受益人?如果沒有明確的受益人,發放機構是如何規定賠償金去向的?全都沒有,法院可以審理。否則,不幹法院什麽事。
rebe 發表評論於
道德綁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