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文章發出後,有部分讀者對我在文末所表達的“日本排放的核廢水符合國際標準”這個結論感到不滿,認為我是道聽途說,證據不足。
因此,有必要利用這篇文章來解釋一下作為非相關領域從業者的我是如何得到這個結論的。其實說解釋並不準確,主要是分享一下我目前所得知的相關信息以及部分信息的來源(一部分信源可能無法“正常”查看)。
一:核汙水與核廢水的區別
這兩個詞在學術上不知道有沒有具體的區分,但在英文中“核汙水”與“核廢水”似乎都由同一個單詞“Nuclear wastewater”來指代。而在中文語境下,核汙水是指發生類似福島核電站這樣的事故後用來冷卻堆芯的海水以及後來滲入反應堆的地下水,因為其中混入了核反應堆融化而泄漏的各種放射性物質,比如氚、碳-14、鍶-90、碘-129、錳-54、銫-134、銫-137等等,因此被稱為核汙水。
核廢水一般則是指包括核電站廢水、鈾礦選冶廢水、乏燃料後處理廢水以及醫院、科研等單位產生的廢水,其產生過程相對來說比較常規,放射性物質的含量以及種類也相對較少。
二:日本排放的是核汙水還是核廢水
福島核電站起初產生的是核汙水,這些核汙水多達134萬噸,被囤積在巨型儲存罐中。2012年10月,東芝研發出一種多核素去除設備,叫做先進液體處理係統(日語:多核種除去設備,英語:Advanced Liquid Processing System,縮寫ALPS),該係統可以從核汙水中過濾氚以外的其他62種放射性同位素。
核汙水排放前的淨化過程
而預備排向大海的核汙水會經過該係統的二次處理,直至氚以外的放射性元素的告示濃度比總和小於1,至於氚,會使用100倍以上的海水進行稀釋,使得氚濃度低於1500Bq/L。國際衛生組織(WHO)對於飲用水中氚的劑量規定是10000Bq/L,所以這些廢水的輻射量已經低於WHO的安全標準七倍。(不要問“為什麽不用來喝”這種問題)
在稀釋排放前還會測量(包括由第三方機構測量)ALPS處理水中含有的氚、62種放射性元素以及碳14,確認這些放射性元素以及碳14已經淨化至濃度確實低於釋放到環境中的相關規定標準值以下。
以上這些措施足以將核汙水變成常規排放的核廢水。
(信息來源:
1.核汙水過濾
2.多核種除去設備 (ALPS)|東京電力 (tepco.co.jp
3.ALPS處理水的處置 | 東京電力 (tepco.co.jp))
三:除了海洋排放以外有沒有別的辦法
理論上來說是有的,日本相關工作組最初有五個提案:- 稀釋到標準以下排放入海
- 加熱蒸發釋放到大氣
- 電解成氫氣釋放到大氣
- 注入地下岩層
- 與水泥混合澆築成塊埋入地下
那為什麽不幹脆在儲藏罐中長期存放呢?這個疑問在有日本民眾參加的公開聽證會上便被提出來了。
首先是產生的汙水量太大,盡管東電一直在想辦法降低,但直到今天,福島核電站每日依然會產生約90噸的核汙水,核電站範圍內能增加的儲存罐有限,而原本的1,061座儲存罐已經不足以容納源源不斷的核汙水了。
福島核電站的核汙水儲藏罐
其次,長期存放必然會帶來很大的風險,萬一容量較大的儲存罐發生泄漏(比如罐體腐蝕、地震等)將引發更大的災難,2013年6月15日,儲存罐就曾因氯離子和次氯酸的腐蝕而導致過漏液。
(信息來源:
1.トリチウムとは?なぜ「海か大気中に放出」なのか?| 注目記事 | NHK政治マガジン (archive.org)
2.福島核廢水排放問題[編輯] (wikipedia.org)
3.福島核廢水:核災廢水與核電廠廢水哪個更可怕?- BBC News 中文
四:關於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的審查
2021年,日本請求國際原子能機構評估其排海計劃。2022年2月14日,IAEA調查團抵達日本,開始調查福島核汙水排入大海方案的安全性。該調查團成員分別來自阿根廷、馬紹爾群島、越南、澳大利亞、加拿大、法國、韓國、俄羅斯、英國、美國和中國,中國代表是國內原子能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劉森林。
劉森林
2023年5月,IAEA組織多實驗室比較驗證,測量處理水樣中的放射性元素濃度,以確認東電公司的檢測方法可靠。在東電公司檢測的30種放射性元素中,水樣總共檢測出了12種放射性元素。53個測量中,52個與加權平均值一致,唯一有問題的是韓國原子能安全技術員測出的碘-129值偏低。
總體而言,報告認為東電的檢測方式對於檢查排放來說沒有問題:雖然東電對於錒係元素的靈敏度較其他實驗室低,但檢測限值也遠遠低於排放限值,使用的alpha粒子預篩測量也足夠準確。東電測試镅-141的方法較不尋常,可能需要繼續測試。日本核監管機構原子能規製委員會(NRA)也對同樣的水樣進行了測試,未發現問題。
於是,在7月4日,國際原子能機構發表結論報告,認為日本在福島將核廢水排海的計劃符合國際安全標準,對環境影響微乎其微。
(信息來源:
1.為驗證福島核汙水排海安全性 IAEA抵日啟動調查-中新網 (archive.org)
2.iaea_comprehensive_alps_report.pdf【IAEA140頁報告】
3.國際原子能機構認為日本在福島將處理水排海的計劃符合國際安全標準 | IAEA
一些常見的問題可以看這裏(福島第一核電站處理水排放 | IAEA),其中包括了核廢水處理與排放的科普、IAEA如何具體審查和監測排水以及其他相關內容。
當然,該評估報告也被一些專業人士與機構指出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以及排海規模過大可能導致的不確定性,包括IAEA總幹事格羅西也承認,報告不是以協商一致的形式做出的,有一位專家持有不同意見,但該報告的出台完全符合國際規範和標準,對報告本身的內容,專家們之間並沒有分歧。(國際原子能署總幹事:專家對日本核水排海報告沒有分歧 (rfi.fr))
IAEA總幹事格羅西
最後是關於一些國家和地區部分民眾的激烈抗議,對此我隻能說,這是人們的自由,不歸自然科學管。格羅西也表示,這(指他抵達金浦國際機場時遭遇反對其訪韓的公民團體示威一事)是民主過程的一個部分,韓國是民主主義國家,人們當然可以進行示威,“我來到此地也是為了消除眾人的憂慮”。
以上便是我所了解到的信息(還有一些其他的,篇幅有限就不說了),也是作為一個非相關領域人士得出“日本排放的核廢水符合國際標準”這個結論的原因。
至於大家看完之後會得出什麽結論那就見仁見智了,隻要別是陰謀論就好。